卍续藏第 26 册 No. 0566 般若心经汇纂
No. 566
般若心经汇纂
心经辞寡而道大。言微而旨深。实众生长夜之明灯。诸佛之慧命也。参之而得其旨。则宰制一身。统驭万变。自利利他。入世出世。无所不宜。究其关键。在照见五蕴皆空一句。为全经之扼要。大抵道之不明。心之难治。总根于我相。如来知我相之毒害甚大。故即一性而开色心。即色心而开五蕴。即五蕴而开十二入。十八界。且详之为十二因缘。究其指归。不出色心二法也。而心法之精。则以智得俱无为究竟。奈凡夫无识。辄云佛教空虚不实。不知佛法乃真实不虚。盖所言正欲去愚迷之虚。立本性之实也。所言之空。乃相空耳。所存者。本性也。性相不明。执诸幻相。遂愚及世人。祸及今古。恣情纵识。飘沦苦海。出没无常。改头换面。横竖毛羽。宁有已哉。所以我佛欲人去愚迷之虚。立本性之实。说法指示。密谭实相。心光不发。则性海弗澄。心非异功。经非异教。以观照为宗。而归于智得俱忘。则真实了义也。夫见地明而不修观行。何异有田不耕。观行不修。必致心有挂碍。不得自在。无明炽燃。情识固结。而本有之智光。埋没尽矣。(念劬)早参教乘。幸未沉落坑堑。黑头俄白。悲境夺欢。静溯平生。宛如一梦。纂录此经。不觉涕泪横集。虽来日苦少。犹欲痛自鞭䇿。于末路而一拔长劫之情根焉。是编之纂。广搜博采。亦久历岁时。理精说备。观者玩索而熏习之。不无小补。与金刚经并刻。募印五千零四十八卷。用广流传。以不负我佛慈悲普度之意。三教圣人。皆未外心以言教。无量众生。皆可因教以成功。读者因教明心。转诸识以成正智。空幻相而悟真宗。即心即佛。真常无碍。妙觉圆明。尚何有苦厄之不度哉。
乾隆五十九年岁次甲寅七月朔日述甫孙念劬谨识。
原起
贤首以此经为释迦牟尼佛说。寻珠云。此观自在菩萨所说也。施护本云。世尊在灵鹫山中。入甚深光明。宣说正法三摩提竟。舍利子白观自在菩萨。言若有人欲修学甚深般若法门者。当云何修学。而观自在菩萨遂说此经。此经乃世尊所说大部般若之精要。故知菩萨之说。即世尊之语也。观自在即观世音。昔已成佛。号正法明。退居等觉。辅佛行化。于深般若久已修行。将说心要。经文先叙其自行。以表说之不虚。
心经至东土。凡经五译。第一后秦鸠摩罗什译。名摩诃般若波罗蜜大明咒经。(字句与玄奘本多寡稍有不同)二唐玄奘译。名般若波罗蜜多心经。即今所流通者。(共五十四句二百六十八字。五译独此流传)三唐利言译。名与奘师同。四宋法月译。名普遍智藏般若波罗蜜经。五宋施护译。名佛说圣佛母般若波罗蜜多经。藏本惟秦与玄奘二译。余译不载(五译惟奘译流通者。一顺古。以文义尤善。古来皆崇此本故。二从用。奘师往回西域。惟凭此本。遣魔障故。神僧传云。奘师西行。至罽宾国。道险不可过。遇一老僧。口授此经。令奘诵之。遂得山川平易。道路开通。虎豹藏形。魔鬼潜迹。得至佛国取经而归(慈恩传与此少异))。
经有五义。一释名。二辨体。三明宗。四论用。五判教相。夫法有名。名必诠体。显体由宗。宗成有用。判以教相。则区以别矣。今题以法喻为名。实相为体。观照为宗。度苦为用。大乘为教相。五者皆经中之旨。般若波罗蜜多是法。心字是喻。此经是般若中统要之妙义。喻人心藏为主要统极之本。实相。即诸法空相也。观照。即照见五蕴皆空也。度苦。即度一切苦厄也。大乘。即菩萨所行深般若也。
诸经题不出人喻法三。单人。则佛说阿弥陀经等。单法。则大般若涅槃经等。单喻。则梵网经等。人法兼。则文殊问般若经等。法喻兼。妙法莲华经等。人喻兼。则如来狮子吼经等。人法喻三。则大方广佛华严经等是也(见义句诠)。
实相般若。是万行指归。诸佛正印。故以为体。诸法空相。即实相也。照五蕴空。是观照般若。非照则实相不显。故以为宗。观照是因。度苦是果。度苦是般若之力用。故以为用。
四教藏通别圆。此经舍藏。具通别圆三教。而文意在圆。不妨带粗显妙。故指蕴界处入等。皆即实相。辨教是约法。大乘似约人说。盖此法乃菩萨所行。三世佛所依。故云大乘耳。
读法
观者。内照。自在者。解脱无碍。观是所修之因。自在是所得之果。菩萨是所证之位。(首句通篇总冒)行深。申所得内观之因。照见。申所得自在之果。度苦。申所得菩萨之位(三句通篇总纲)。
贤首云。初略标纲要。自色不异空下。广陈实义。于中有五。一拂外疑。二显法体。三明所离。四辨所得。五结叹胜能。
经说蕴空。先有个照见。有个行深般若。有个观自在。此处正须契悟。盖佛者觉也。原非以空立教。若徒认空字作把柄。其病不细。楞伽经曰。空生大觉中。如海一沤发。紫柏谓空只是对病之药。病去即药无所施。后人目释氏为空门。非佛菩萨心。此言不可不知。
经以智得两忘为究竟。即空觉极圆。寂灭现前之旨。楞严二十五圆通。独进观世音。从闻思修入三摩地。为行人标准。是此经的证。学者惟自识此心。则教乘皆为我有。否则从文字牵转。终无入头处(经注云。心即本觉真性。常住真心也。一切攀缘内心。妄念分别。立知立见。是心生灭意识。非复本觉之心矣。昭昭灵灵。六七八识聚影于内。谓之内心。见闻觉知。缘起尘境。发现于外。谓之外心。皆非本觉妙心。妙觉本心也。本妙明心。不在内。不在外。不在中间。非有真悟。不能契也。是以楞严七处徴心。都无是处)。
六根是五蕴的根蒂。六尘合六根为十二处。是五蕴的处所。六识并前十二处为十八界。是五蕴的界分。虽种种分别。各异其名。总不出色心二法。(眼耳鼻舌身色声香味触。为色法。意为心法。法乃心色各半。盖以心中之意。分别五尘而生法相也)自空中无色。至无智亦无得。明自初地至大乘。皆当了此蕴空法以复真体。
质言论四谛。谛者。实也。谓三界内实苦。三界外实乐。实有灭可证。实有道可修。未悟大乘如幻三昧之理。故曰四谛。
寻珠云。或问智得正是实证。何故言无。答云。正照空时。照外无空。空外无照。如空。合空似水投水。若有智得。路便生矣。故般若以无得为宗。(智慧非有名相。着一智相。即属妄相。存一智见。即属妄见。此经本为上根人修最上乘者说。若初修之士。正须依此发心。求智求得。未可以为妄念而空之)。
经言除苦而申之以真实不虚。总为世人聚焚于火宅中。辗转受苦。总无出期。佛在觉中。哀悯惨切。冀人因言悟道。以脱离苦趣。又恐教法虽行。不信者仍多。故复恺切提撕。以真实不虚示之也。人耽着现前幻境。造种种业。其作乐处。皆是作苦处。迷真丧本。万劫随落。人禽关头。力争只这些子。佛转法轮。所以先说苦谛。人能知苦。畏苦不植苦因。即不受苦果矣。
凡例
此经分为七节。乃照依古本。(贤首亦如此分)每节标四字以揭其旨。(释于上方)使读者易于寻绎。与金刚经三十二分同例。
此经注解虽多。可宗者只有数种。唐国师贤首有略疏。明天界寺僧宗泐(名如玘)有注解。金华宋濂有文句。紫柏老人(名真可字达观)有论说。毛子晋刻略疏小钞。(系明季人所纂)乃采集各家。以为贤首略疏之注。(训诂极备于理事精蕴尚少发明)大圆居士张有誉有义句诠。(纂集各说最为详备提纲揭旨于理事精蕴极有发明)近今龙兴寺僧(雯瓗)有正解。其余所见。不足流传。亦不列其名目。
各经注解或详或略。不出训诂之体。阐发理蕴者罕见。惟义句诠超出诸本。是编采各帙之精言。全以发明理蕴为主。而提纲揭旨。逐节详疏。尤使观者易于得力。
此编所集各注。俱各冠以书名姓氏。其低头之总注。所以不列姓氏者。乃义句诠所集。散见于各说之中。或摘数行。或摘数句。以鄙意错综颠倒而贯串之。说不一说。书非一书。故难冠以书名姓氏。非掠美也。
上方所释。乃为各节标其要旨。析微抉奥。精义攸存。兼补注中之所不逮。
注中所集各说。凡有论说冗长者。俱系节录。观者幸弗以割截为嫌。
全经大旨
此经世尊所说。乃大部般若之精要。故以心名。扫去诸相。单说真空。不及枝叶。独标根本。此是文殊智门首举观自在者何。正以诸佛说法。单为众生度苦。观世音是度苦厄的大菩萨。故特首举之。以为真空妙智的榜样。度苦厄并不说他十四无畏。三十二应种种神通。只说照见五蕴皆空一句。可见苦厄无量无边。究其根本。只为不见蕴空耳。所以深般若只观真空。又不在自心中观。而教舍利子从色上观起。只为二乘人与初心菩萨观门。多落在断空一边。或离色观空。或灭色名空。总唤作断空。此空虚豁断灭。无知无用。不能现出万法。如何度得众生苦厄。所以教人从色上勘破。菩萨观色。不是实色。是随缘幻现而与真空无两样的。观空不是断空。遍在一切色中而与幻色无两样的。体既两不相离。用亦两不相碍。故曰不异。然犹是二件。殊不知色以空为体。空以色为用。不是两件融合而成的。不是一件分析得开的。如镜现影。影即是镜。如波在水。水即是波。这是不二法门。照见到这里。方得自在。观照无余蕴矣。因何又说诸法空相四句。盖不异即是。照境犹存。恐人认此空相。是照功所显。人力修成的。所以说此空相。即是人人具足的真如自性。不生不灭。即真如中恒常不变义也。不垢不净。不增不减。即真如中净法满足。毕竟平等义也。就诸法中表出空相。令人识实相般若。真空既是真如自性。所以一切俱离。下文紧接是故空中无色。便出法界量外也。从五蕴空说起。直说到无智无得一无所得田地。这无所得三字。是深般若的骨子。实相不到这里。不是非相的实相。观照不到这里。不是绝照的真照。所以特提出一句。以作上文真空的归着。下文证果的根蒂。心无挂碍。根无所得来。无恐怖梦想。根无挂碍来。无挂碍便是行成。所以又叠一句无挂碍故。直下究竟涅槃。菩萨与佛。证涅槃。得菩提。皆是依此无所得的般若波罗蜜。以为因也。谓之大神大明无上无等等不亦宜乎。不可思议。惟咒为然。般若岂不是咒。能除一切苦。真实不虚。正言般若功用广大也。然只说得般若波罗蜜多经。未说般若波罗蜜多咒。不能显般若离言绝相之妙。故说经以示其修。又必说咒以显其妙。揭谛四语。可以文字解说否。可以心思拟议否。若可说可议。不可以言咒。即不可以言般若。直到心思路绝。文字性离。方与是无智无得诸法空相相应。此全经之大略也。欲求自在。宜细参之。
般若波罗蜜多心经
梵语般若。华言智慧。即人之本心。超情离见。湛寂圆明之称。
寻珠云。不翻智慧者。即五不翻中尊重不翻。
大论云。般若不可称。甚深极重。智慧轻薄。不足以当之。慧乃别境五所之一也。般若无二无分。无别无断。体用清净。如如圆满。一味真常。故云第一波罗蜜。若翻智慧。是杂染。非清净。是有二。非如如。是可分。非圆满。是有别。非真一。是有断。非真常矣。故仍般若。则无比无俦。独尊独贵之义始具。
细分有三。一实相般若。万法虚伪。全无有体。惟此实体。不可破坏。无相之相。名为实相。所谓本来面目。即五蕴根尘谛缘诸法之空相是。经云不生不灭等。即一切种智也。二观照般若。离念而知。离相之照。名为观照。乃圣凡等具。鉴物无碍之智。经云行深照见等。即一切智也。盖实相即所照真理。观照即能照妙慧。实相是体。观照是用。
三文字般若。即显密文句。诠显般若者是。
集解云。非文字无以起观照。非观照无以鉴实相。非实相则菩萨无所宗极也。极者何。证之谓也。
素华云。实相常住为体。体即法身。观照契理为宗。宗即般若。文字断疑为用。用即解脱。
寻珠曰。般若不外无明。凡夫迷之。即般若而名无明。菩萨悟之。即无明而成真智。诸佛证之。即无明而成果觉也。
○波罗蜜多。此云到彼岸。乃究竟义。
集解云。彼岸即是道岸。对世人苦海言之也。有智慧者。照破烦恼不溺情波。生死超然。妙契本有。所谓登彼岸。即是凭此般若之妙用。究竟诸法之实相也。
质言云。凡夫著有。二乘着空。三贤权位七地前浅位。虽能自他两利。而幻化降心。犹存能所。不能消落二边。悉为理智未圆。无明未尽。即等觉虽到岸。犹未免滞于彼岸。惟佛一位。空五住。尽二死。证菩提涅槃。已到彼岸而不滞彼岸。返运慈航。于生死海中。济拔群生。名为妙觉。
○质言云。此经义理精要。复能统摄八部般若。并该五时教义。如人身具五官百骸。惟心能管辖无遗。故喻如心。又观经文。前无证信发起序文。后无信受奉行等语。亦是节其繁文。独揭精要。皆取喻如心之证。
蒙求参云。旧解心字。作证明心地之经。凡经皆证明心地。岂独此经。且经中并无另明心字义理处。只以作喻为确当。
钵柄云。心字若作喻说。则般若无处安立。心是诸佛之性体。即般若心。非肉团粗浅之谓。上该果海。具不生不灭波罗蜜多之体。下彻因源。具三界二十五有世间出世间之相用。
汇解云。心是般若之体。般若是心之用。彼岸是般若心中所诣之实际境。
○紫柏云。此经是大部之纲骨。如人心藏为主为要。乃统极之本也。经训常。又训路。常则天魔外道不能阻坏。路则凡圣皆所共由。
寻珠云。经具贯摄常法四义。谓贯串所应说义。摄持所化群机。常则千圣不易。法则众生共轨。又经者径也。修行直径。古云不践阶梯。径登佛地。
提纲。经无序分及流通分。不列问答。起止皆是佛语。首四句为一经之纲。是世尊将明般若。特举大士自行化他之功行以为标准也。色不异空四句。明空理即观照般若。是诸法空相四句。显空体即实相般若。是故空中至无智亦无得。是明空体之离诸相。正见般若之深。以无所得下至三菩提。是举佛菩萨之行。以明般若之能度苦厄也。故知般若下。是极赞般若功用妙密。而末乃说密咒以结之。
○正解云。此经为大藏之总钥。众生之指南。文仅二百六十字。能摄如来一代时教。盖三藏所诠。虽浩渺难穷。然究其指归。不越三观法门。为成佛度生之本。此经色不异空句。是破凡夫有见。正明空观义。空不异色句。是破二乘偏空。兼凡外断空。正明假观义。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二句。是融权浅菩萨边见。正明中观义。是故空中无色至乃至无意识界。摄尽世间六趣众生。一切染垢色心诸法无遗。无无明。至无智亦无得。摄尽出世间三乘贤圣一切修断法门无遗。以无所得故至三藐三菩提是证二转依果。究竟成佛。辞廉义富。旨约理该。
观自在菩萨。
是示能观之人。
○观。即下照见。自在。即心无挂碍。
疏云。谓于理事无阂之境。观达自在。故立此名。又观机往救。自在无阂。故以为名。前释就智。后释就悲。
浅说云。自其闻声赴感之用而言。称观世音。自其不见一法之体而言。曰观自在。
义诠云。自在者。无畏义。又离苦得乐义。观成而解脱也。一则观理自在。真俗中三谛圆照。不纵不横。此就自行说。一则观机自在。世出世十界等化。无前无后。此就利他说。
疏云。菩。谓菩提。此谓之觉。萨者。萨埵。此曰众生。谓此人以智上求菩提。用悲下救众生也。
大论云。佛道成众生。谓自行修诸佛道。化他成就众生也。
义诠云。菩萨二字。华言觉有情。谓能以此自在观智。自觉。而并觉一切有情众生也。
(初标观行)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
是标所修之法。
○行者。功行也。亦修行也。深者。穷微极妙。彻骨彻髓处也。
疏云。般若妙行有二种。一浅即人空般若。二深即法空般若。今简浅异深。故云行深般若。
宗泐云。观自在者。能修般若之菩萨也。菩萨用般若观慧。照了自心清净圆融无碍。此自行也。复念世间受苦众生。令其修习此法。改过迁善。离苦得乐。无不自在。此利他也。深般若者。实相般若。非初心浅智者所观也。
质言云。行字。即闻思修之修慧。般若。兼实相观照。波罗蜜多。即是到彼岸。谓观照般若。契合实相。乃全体究竟之义所谓入三摩地也。当斯之时。方是甚深。
(二标断惑)照见五蕴皆空。
是观中智境。
○照者。般若之灵光。体也。见者。无相之慧眼。用也。即上文所云观也。五蕴者。即下文所云色受想行识也。照见乃能观之智。五蕴是所观之境。蕴。谓积聚。空。谓真空。色。谓幻色。受。谓领纳。想。谓妄想。行。谓迁流造作。识。谓明了分别。
宗泐云。识。即心王。受想行。是心所也。色。独是色。余四皆心。
义句诠云。凡人一身。不出色心二法。色蕴惟一。心蕴有受想行识四种。以其能积聚有为。盖覆真性。故名五蕴众生受生死苦。俱从此五蕴法不得解脱来。此菩萨行深般若。证知色受想行识。各无自性。彻底是个真空也。下文无五蕴等。是言空中无相。此皆空。是言五蕴无自性也。
质言云。空字有二义。一者真空义。显五蕴惟一真心故。如依金造器。器器皆金也。二者空无义。显五蕴毕竟非有故。如器虽金造。金本非器也。然此处只浑标。重真空边至后空中无色。空无之义始显。
(三标证真)度一切苦厄。
是观成利益。
○度。谓度脱也。度字根空字来。逼迫为苦。被困为厄。
疏云。谓证见真空。苦恼斯尽。常得远离分段变易二种生死。证菩提涅槃。究竟乐果。
宗泐云。苦厄者。三苦。八苦。世间诸苦也。菩萨照五蕴空寂。离生死海。复悯在迷众生。颠倒妄想。受诸苦恼。故说此般若法门。令其修习。皆得解脱也。
紫柏云。五蕴为万苦根株。千殃之本。众生未能空此。故萦缠苦厄。如蚕作茧。于百沸汤中。头出头没。丝无断日。菩萨既断蕴丝。故得空色两融。智悲并运。若事若理。圆融洞彻。一无隔阂。故称自在。
义诠云。度苦句。显观成破障。即到彼岸义。
△此四句。为一经之纲。佛要与舍利子说深般若。教之发大乘心。悲智俱修。而证无上菩提之果。特举个能行之菩萨为证据。欲其照样而行也。这菩萨所行之般若。不是二乘所证人空般若。乃彻骨彻髓一切法空。空见亦空。之深般若。此深般若。他人不能到。惟菩萨终日在里面行履。直到究竟实相田地。这个时节。真照现前。照见五蕴之法。本来清净。常住一心。原是如来藏不生不灭之真空。盖凡夫无智。为五蕴所缚。二乘智浅。为断空所缚。深般若照见五蕴本来自空。即五蕴离五蕴。不必屏除五蕴而后见其空也。这五蕴就是苦。五蕴既空谁为苦者。谁为受者。故不动此岸而跻彼岸。方知苦即法身。障即般若。厄即解脱。岂非大自在境界乎。盖般若既到彼岸。则大悟大彻。妙理现前。随一切时。无非此深般若之运用。由是得身自在。心自在。法自在。自利利他。世出世法。无往不是一大自在道场。而一切苦厄。无不尽度矣。菩萨行深般若之功用若此。学般若者。可不以之为准的乎。
○寻珠云。照见句。望上。则释出般若。望下。则生起空中无诸法及大明等文。度苦句。生起无恐怖。离颠倒。及能除二句文。一经大旨。总此二句括尽。
舍利子。
旧说云。舍利弗母。聪慧颖脱。其眼如鹙鸟。转动明彻。故母因鸟立名。子由母彰字。舍利是鸟名。此翻为鹙鹭。梵语弗。此云子。是彼之子。连母为号也。
义句诠云。舍利子于千二百声闻中。智慧第一。惟是菩萨大悲行智。智遂深广。尊者虽智。犹缺悲心。智因浅少。今欲发起二乘人入菩萨深智。佛故特呼其名而告之。
色不异空。
此句是破凡夫有见。正明空观义。
空不异色。
此句是破二乘偏空。兼凡外断空。正明假观义。
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此二句是融权浅菩萨边见。正明中观义。
○玄镜云。色是法相之首。五蕴之初故。诸经凡欲说空义。皆先约色。如大般若从色以上。种智已还。八十余科。皆将色例也。
宗泐云。色即四大幻色。空乃般若真空。众生由迷真空而受幻色。如水之成冰也。菩萨修般若观慧。照了幻色。即是真空。其犹融冰为水也。然色之与空。其体无殊。如冰不异水。水不异冰。复恐钝根众生不了。犹存色空二见。当知冰即是水。水即是冰。若受。若想。若行。若识。莫不皆然。此乃一经之要。般若之心也。
文句云。色不异空者。明色乃幻化所为。必不碍空。若碍于空。即是实色。非幻化矣。空不异色者。明空乃一真显露。必不妨色。若碍于色。即是断空。非真空矣。此言色空不相碍也。
色即是空者。明色非灭空也。空即是色者。明不可以空取于空也。此言色空无二也。真空如大圆镜。应物现形。镜中初无其物。故曰真空。未尝不有。即有辨空。幻色如泡影电云。当其出现。何尝无像。一刹那顷。变灭归空。故曰幻有未始不空。即空明有。受想行识等。具云受不异空。空不异受。受即是空。空即是受。准此例解。
受想行识。亦复如是。
先言色空。次言受想行识者。五蕴之法。生则先从识起。灭则先从色除。经准灭门。明智起惑亡。色隐空显。故先以色明。受等例知。
正解云。此四蕴本是一心。约有四种功能差别。故开而为四。亦复如是者。亦例上色蕴。复作如是观也。
蒙求参曰。五蕴只是色心二者。佛与愚心者开出五蕴。色以质碍为性。染污为义。是众生坚固妄想所成。受以领纳为性。苦药平等为义。是众生虚明妄想所成。想以思虑为性。缘念三世为义。是众生融通妄想所成。行以迁流为性。次第改变为义。是众生幽隐妄想所成。识以含藏执持为性。了别境界为义。是众生颠倒细微精想所成。
○色即十一色法。不出依正二报。一是五根四大。有形可见。名为根身世界。又名众生有情世界。正报也。在阿赖耶识为亲相分。一是外境。凡在十界内有形可见。有相可名者。名为器世界。依报也。在阿赖耶识为疏相分。凡夫为五蕴所覆。执色为真色。着常见而迷空。是色与空异。二乘离五蕴而观空。着断见而灭色。是空与色异。菩萨去凡夫之我相。除二乘之偏空。知幻色非色。真空不空。而明其不异。舍空别无色。而色即空。舍色别无空。而空即色。而明其即是。
△观自在菩萨。照见五蕴皆空。这不是蕴自为蕴。空自为空。两件而有异的。乃一体而即是的。色是法相之首。五蕴之初。故欲释空。先举色。一则以色是坚固妄想凝结而成。是众生最易执着处。二则与空体相敌对角立。是最难和会处。若于此勘破。则其余四蕴。瓦解冰消。所谓一根既返源。六根成解脱也。
○凡外二乘。看色空作两样。色是生。空是灭。色是垢。空是净。色是增。空是减。异见竞生。于是生出向背取舍。分出凡圣迷悟来。故说个不异。以破色空之异见。权浅菩萨虽已知色空之不异矣。犹未免看色空作两件。色是事。空是理。色是相。空是性。色是用。空是体。二见恒存。于是费几许融通摄入。用几许会合销归。理体未得圆融。照用不得泯绝。故说个即是。以破色空之二见。
○凡外小乘认色为实有。异于空之虚无。遂见色能障空。而空为色碍。菩萨见一切色是幻色。俱无自性。此无性之色。即是无我空理。初不见有丝毫可以点染得空。亦不见有丝毫可以夹杂得空。色相与空相。初无差别。是不异空的。此句是即俗明真之空观。显真谛也。二乘与初心菩萨。见空为断灭。异于色之染污。遂致灭色归空。而色为空碍。菩萨见自性空为真空。周遍法界。此无我空理。遍在一切色中。不见空外有个染污的色相。不见空中有可断灭的色相。空体与色体。了无变动。是不异色的。此句是从体起用之假观。显俗谛也。
识得色空不异。则不受一法。不舍一法。便不堕凡小境界。然即俗明真。从体起用。权浅菩萨。未免分作两件。或融或分。或照或遮。终不能到平等普融。一相一味田地。故又以一体不二绝待之即以中之。
不异空之色。非待会色归空也。全色即空。所称全事即理。无有少许理性而不在此事中。不异色之空。非待从空现色也。全空即色。所称全理即事。无有少许事相。而不在此理中。既了色即是空。正照时不妨有遮。既了空即是色。正遮时不妨有照。遮照不二。是名中道禅那第一妙观。显第一义谛也。(亦名中谛)色蕴既破。其余四蕴。亦如是不异的。亦如是即是的。所谓五蕴皆空者如此。不离五蕴而空五蕴。非行深般若到彼岸之大菩萨。能如是乎。
舍利子是诸法空相。
即是真如自相也。
疏云。谓蕴等非一。故云诸法。显此空寂。故云空相。
宗泐云。空相者。真空实相也。菩萨复告舍利子云。既了诸法。当体即是真空实相。实相之体本无生灭。既无生灭。岂有垢净。既无垢净。岂有增减乎。
会要云。真空相。即以不生不灭等为相。
紫柏云。此空相。照见五蕴之空也。
广承云。是诸法者。略则指上五蕴。广则十界法也。空相者。实相也。经云。无相不相。名为实相。又云观一切法空如实相。即此意。
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
句诠云。上文说蕴即是空。其实不独五蕴。一切诸法。都是即空的。诸法色相。人人能知。诸法空相。可还知否。在凡夫法上看来。似乎缘至即生。缘散即灭。不知此以诸法色相言也。若是诸法空相不然。诸法从缘而生。缘生无性。其实法本无生。诸法缘离则灭。灭惟缘灭。其实法本无灭。是不生不灭的。
在声闻缘觉法上看来。似乎有垢可去。有净可修。不知此以诸法假相言也。若诸法空相。则虽在有漏色中。而空体不染。虽在无漏色内。而空体如故。是不垢不净的。
在菩萨法上看来。万德俱圆似增。惑障俱尽似减。不知此以诸法修相言也。若是诸法空相。从来修证不到。德满不增。本来变坏不得。障尽非减。是不增不减的。
则诸法空相。即是般若实相。即所谓常住不动。无有变坏之真如心也。即所谓清净本然。周遍法界之如来藏也。即所谓是法平等。无有高下之正等正觉也。
寻珠云。若约直明空体释之。十界五蕴。通名诸法。从本以来。常自寂灭。强名实相。实相无相。故曰空相。以生灭垢净增减求之。皆不可得。不生故无生死相。不灭故无涅槃相。不垢故无烦恼相。不净故无菩提相。不增故无结业相。不减故无解脱相。
△义诠云。上文已说明五蕴皆空。隐然显出一个真空相貌。恐人不能领略。认作观照工夫边事。信不及实相本然。所以就诸法中指出空相来。使知本来实相。原是如此。若此空相。不能时时现前。照起即生。照过则灭。照明则净。照亡则垢。照现即增。照绝则减。只管道即色即空。总是光影边事。算不得真智照。故特明之。
○寻珠云。此就空释体也。广明五蕴本空。空即实相。以六不字就此本空释出其体。是者。直指之词。诸法。涵下入。处。界。谛。缘。度等也。空相乃真空妙相。是灵明绝待。本来无物之真空。即诸法之自性也。
○附正解。诸法当情。故有生有灭。凡夫见得根身有生老病死。尘界有成住坏空。识心有生住异灭。惟此真空之体。本来寂静。究竟坚固。故云不生不灭。此示真谛。
耽空厌有。故分染净。二乘见得三界内流转门。及苦集二谛是垢相。三界外还灭门。及灭道二谛是净相。由是避五浊恶境。趋无为偏空。惟此真空妙有之中。十界平等。故云不垢不净。此示俗谛。
二边对待。故有增有减。菩萨修断。所谓布施度悭贪。智慧度愚痴等。因见得真理渐圆。惑障渐消。惟此真空妙有之体。凡圣浑融。真妄俱泯。故曰不增不减。此示中谛。而科为观境。于理未协。存参。
○正解云。前节三观。是示真见破妄见。此节三谛。是示真相破妄相。
是故空中。
是故。承上文而言。空中者。是前不生不灭等真空之中也。彼真空之中。无五蕴以下等诸法。明真空离相也。
寻珠云。此结上起下。广明般若真空。无世间出世间诸法也。结上者。此中无字。根上六不字来。起下者。是故空中四字。一气贯到无智无得句。正根上不生不灭等之真空说。故着是故二字。
集解云。空。无极也。空中。无极而太极也。
无色。无受想行识。
此空五蕴也。
○宗泐云。此真空实相之中。既不可以生灭垢净增减求之。故总结云。无色。无受想行识等。
集解云。空。即不生不灭之真体。真体中何来有色受想行识等之名相耶。
寻珠云。前照五蕴空。就人而言。此云空无五蕴。就性而言。
贤首云。无色等无字。指与空义相违说。理实。皆悉不坏色等。以自性空。不待坏故。下并准知。
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声香味触法。
既无五蕴。亦无六根六尘。此空十二入也。
文句云。眼耳鼻舌身意。谓之六根。犹草木之有根也。
眼见为色尘。耳闻为声尘。鼻嗅为香尘。舌尝为味尘。身染为触尘。意着为法尘。是为六尘。如尘沙之障蔽也。以其污人之净心。故曰尘。
尘根和合为十二处。处犹所也。言各有所在也。
佛海云。旧云十二入。言六根六尘。互相涉入。新云十二处。言内根外尘。各有处所。行者日用。照此根尘。体即般若。顿空圆觉。故言无也。
无眼界。乃至无意识界。
既无十二入。亦无十八界。十八界者。六根。六尘。六识也。举首末二界。超略中间十六。故用乃至二字。省文耳。
文句云。从见为眼识。从闻为耳识。从臭为鼻识。从尝为舌识。从染为声识。从分别为意识。谓之六识。识。谓妄生辨根。昏翳真智也。界。谓限域也。
寻珠云。六识分别六尘。执妄成差。各有界限。名十八界。虽三六并举。重在六识。六识本惟一识。但随见闻觉知六用不同。如一猿猴。应于六窗。遂名六识界。
楞伽经。谓人有八识。眼耳鼻舌身为前五识。五蕴之受。是此五识功能。意识为第六。五蕴之想。是此意识功能。七识八识有名字而无体质。即寄在六种内。盖七为传送识。即是意根。乃此心之动。而迁流不住者。五蕴中之行。是其功能。八为含藏识。五蕴中识字。下文十二缘中识字。俱属此识。即是六种识的根本。所谓本以一精明。分成六和合也。
○宗泐云。如上三科。不出色心二法。为迷心重者。说为五蕴。为迷色重者。说为十二入。为心色俱迷者。说为十八界。修学之人。随其根器。但修一科。即得悟入。
○正解云。以上三节。明无蕴处界法。是断凡情。
无无明。亦无无明尽。乃至无老死。亦无老死尽。
此空十二因缘也。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名色缘六入。六入缘触。触缘受。受缘爱。爱缘取。取缘有。有缘生。生缘老死忧悲苦恼。亦名十二支。互相繇籍。名缘。支派分别。名支。亦举首末而略其中。故亦云乃至。始无明。终老死。因缘生也。次第而生。即一大苦蕴生。释典名为顺观流转门是也。无明尽至老死尽。因缘灭也。以次而灭即一大苦蕴灭。释典名为逆观还灭门是也。灭即是尽。
宗泐云。此十二因缘。该三世因果。展转因依。一念无明心。鼓动真如海。生死漩澓。如轮旋转。一切众生迷而不知。此本缘觉人所观之境。大乘般若。洞彻真空。纯一大光明藏。安有所谓流转还灭。种种差别次第耶。故曰无。曰尽也。
按义诠寻珠等说。性智本明。妙湛莹净。由妄念瞥起。俄成晦昧。故名无明。从此迁流不住。见之行事。造种种业。故缘行识者。因行而起业识。了别境界为来生种子。由此三支为根本。引起后九支成三世之缘。无明与行二支。为过去之因。而识又为现在果之托始。幻形方谢。神识即驰。投托母胎。具受想行识等名。及形质之色。故曰识缘名色。既有名色。胎中遂具六根。有入尘之用。故曰名色缘六入。既有六入。出胎便与六尘相交接。故缘触。既有觉触。便有苦乐在心下领略。故缘受。已上五支。乃现在所受果也。心既领受。便贪种种胜妙资具及淫欲等事。故缘爱。既有贪爱。便驰求不息。于境生取着心。故缘取。由爱而取。着意驰求。便造种种三有之业。故曰取缘有。此三支乃现世所作之因也。由诸有结为三界生因。来世复于四生六道中受生。既有生。则必有老有死。由此轮回无了期矣。此二支。乃来世当受之果也。
上文蕴入处界横说。乃一时具足的。是说十二缘的本质。此十二缘竖说。乃三世相因的。是说蕴界等的因果。名为流转门。知流转起自无明。当从无明灭起。直至老死相因俱灭。名还灭门。这流转门。是缘觉观空的悟因。这还灭门。是缘觉证空的修因。此亦是从悟入修方便之法。空中则无此法也。
○缘觉乘则从此悟道超出三界。
无苦集灭道。
此观四谛清净也。
寻珠云。苦以逼迫为相。广如八苦。略如三苦等。即生死也。是苦果。集以招感为相。广如八万四千乱想。略如见思。即惑业也。是苦因。此二者世间法也。灭以可证为相。即有余涅槃也。是乐果。道以可修为相。即三十七助道品。是乐因。此二者出世间法也。说此四谛。而先果后因者。欲令众生知苦而断集。慕灭而修道。始可离苦得乐也。此本声闻小乘人所观之境。真空中亦无苦乐。亦无因果。安有四谛。
以上缘谛境中。流转苦集。俱是垢相。还灭。灭道。但是净相。空中垢净两忘。以故一切无有。
义诠云。缘觉比声闻人根器较高。一悟缘生。便知空理。一悟流转。便知还灭。不必以苦悚之。以灭忻之。中下根。则须说苦方畏。说灭方忻。说集方厌。说道方修。故佛与声闻人说四谛法。比缘生法更说得简确详切。此方便中之方便也。谛者。审实之义。
○声闻乘则从此起悟。超出三界。
无智亦无得。
此智得俱无也。此句总结上文。以起下文。
正解云。智为六度之主。即能证之智也。得即二空所显真如。此所证之理也。然能证所证。即是对待增损之法。而有边见。非大乘教。故在所当遣。
宗泐云。智者。般若之智也。大乘菩萨。以智照境。既无五蕴及四谛诸法。即是人法皆空。境智俱泯。如病去药忘。故云无智亦无得。
寻珠云。乃智圆照之妙心。即是般若。得乃所证寂灭之理境。即是彼岸。初心菩萨慧浅。有照可用。有理可得。般若真空。乃二空所显。空见亦空。所照之境既忘。能照之智亦寂。境智能所俱无。则真空实相。归于无所得而已。有法可得。则有增减。无可得。又有何德可增。何妄可减乎。所谓般若即非般若。实相即是非相。此其所以为深般若乎。
浅说云。心体本明。智不外假。心体本足。得不外求。无智斯无不智。无得斯无不得。空中者。既无五蕴而净群业。无根尘而绝外缘。无知见烦恼而息内障。生死不系。迷悟两忘。究竟不过还其本来。止于自在。固非有加益者。故终之以无得云。
○正解云。已上三节明无缘觉。声闻。菩萨。诸法。是断圣解。合前三节。总为断惑。总是释五蕴皆空。
集解云。自初地至大乘。皆当了此蕴空法以复真体。
△上文虽云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只是显真空自相。而未明真空无相。若不一一深明。则智照不得泯绝。实相非相不得现前。所以历历推之。直到无智无得。然后深般若无遗蕴。而彼岸始得究竟也。生灭垢净增减在诸法上见。人若未见空相。则见有一切诸法。及乎既见空相。真常性中。求于去来生死迷悟。了不可得。是故一分法相。俱无所有。但上根人。一闻蕴空。一了即一切了。中下人与他说色。不知色蕴是何相状。与他说受想行识。不知四蕴如何区分。于是佛将五蕴的根蒂处所界分。详开出来。眼耳鼻舌身意为六根。是五蕴的根蒂。色声香味触法为六尘。合六根为十二处。是五蕴的处所。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为六识。并前十二处为十八界。是五蕴的界分。五蕴只是色心二字。眼耳鼻舌身。色声香味触为色法。意为心法。以心中之意分别五尘而生法相。法乃心色各半者也。又于识字内。分别出受想行三字的界分来。五蕴之受。五蕴之想。五蕴之行。皆识为之。其功能各有分属。已见前注。
缘觉法。声闻法。菩萨法。皆对治蕴入处界归空之法。蕴入处界种种名色。皆惟依妄念而有。真性中本无有念。谁辨根尘。所以菩萨既识真空面目。便知空中诸法相。一切俱离。蕴界处入。流转苦集。此就世间诸法。推广言之。以见真空中之无所得也。还灭。灭道。智得俱无。此就出世间诸法。推深言之。以见真空中之无所得也。智照若不到这里。如何得凡圣情忘。心识路绝。只是空中却也不容易到。果然到这里。则色不异空。直至无智无得。只作一句看。如大海印。一时现前。不然一落落在阶级心量里。一句是一个位次。则真空实相圆顿之理。如何融会。
以无所得故。
承上无得而言。
清凉曰。无所得即般若相。由得般若无得智慧也。
记云。前云无智亦无得。故今蹑为因行由是而得果。前明所离是断惑。今明所得是证果也。
寻珠曰。无所得虽近叠无得二字。亦即远束前七空字。六不字。十三个无字来。以生下佛菩萨皆用之为因也。
释要云。空中无蕴界以至无智得者。岂俟融绝而后无哉。良以本无所得故也。本无所得。名之为谛。了此无得。名之为观。此即所谓深般若也。以无所得句。当连上段看。
贤首曰。以者。由也。故者。因也。由前无所得为因。令后有得也。
菩提萨埵依般若波罗蜜多故心无挂碍(行成)。无挂碍故无有恐怖(断障)。远离颠倒梦想。究竟涅槃(得果)。
此明菩萨证理果。
宗泐云。菩提萨埵。能依之人也。般若波罗蜜多。所依之法也。菩萨依此般若修证。功成理显。故得心无业缚。因无业缚。故无生死恐怖。既无生死恐怖。则无颠倒烦恼。三障既空。三德乃显。故云究竟涅槃。梵语摩诃般涅槃。华言大灭度。大即法身。灭即解脱。度即般若。此之三德。非别有也。即三障是。迷即三障。悟即三德。所谓生死即法身。烦恼即般若。结业即解脱也。然虽障即是德。若非般若之功德不能显。譬如磨镜。垢尽明现也。
贤首疏云。心无挂碍。行成也。离挂离倒等。断障也。究竟涅槃。得果也。涅槃。此云圆寂。德无不备称圆。障无不尽称寂。一得永得曰究竟。无挂碍。是惑不碍心。境不碍智。
蒙求云。挂者。有所系缚。如罥之挂。碍者。有所挽碍。如石之阻。失真曰颠。逐妄曰倒。梦乃想之果。想乃梦之因。
义句诠曰。不到智得俱无田地。心中挂碍不能全空。心碍未空。虽能断恶修善。不能无恐怖。根尘脱不尽也。虽观空入定。不能无梦想。种识消不尽也。无恐怖梦想。根无挂碍来。无挂碍。根无所得之深般若来。如此。涅槃方得究竟。
三世诸佛依般若波罗蜜多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此明诸佛证智果。言非惟菩萨如是修证。而一切诸佛。莫不皆修般若。得成正觉也。三世。谓过去未来现在。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华言无上正等正觉。佛果之极称也。
疏云。觉有二义。正觉是如理智。正观真谛。等觉即如量智。遍观俗谛。皆至极无边。故云无上。
记云。如理智观真。非行理外。故云正觉。如量智观俗。如彼性相。遍观察故。故云等觉。得一切种智。过彼小乘下位。故无有上。
会要云。正觉超邪。遍觉超小。三觉道圆。亦超十地。皆无上也。
广承云。无上者。真性菩提。正者。实智菩提。遍者。方便菩提。三觉圆融名为正觉。诸佛依三般若。证三菩提。次第可知。
蒙求云。得不是从外取得。亦不是原无而今始有得之得。只是自有自证。返本还源。得无所得之得也。
○释要云。无挂碍。则结业即解脱。究竟方便净涅槃。无恐怖。则苦果即法身。究竟性净涅槃。远离颠倒梦想。则烦惑即智明。究竟圆净涅槃。
依实相般若。得真性菩提。依观照般若。得实智菩提。依文字般若。得方便菩提。菩提是如如智。智必冥理。涅槃是如如理。理必契智。故影略而互言之。
正解云。此明诸佛亦依三观般若。尽五住烦恼。得无上菩提。诸佛不言断苦因者。以初证涅槃时。诸苦久远已断。菩萨始证涅槃。故必表其断因。
△此二段。正举佛菩萨之行。显般若之法。能度一切苦厄也。
○上文从空中无色说起。
直推到智得俱无。正见真空中一无所得。这无得。是实相般若的骨里印。亦即是观照般若的骨里印。所以提出一句。作下文空观的结底。作下文证果的根蒂。言惟此真空之理。原是一无所得的。所以佛菩萨。皆依此真空之智。照见到一无所得处。而能得真空之理。证涅槃菩提二果也。由以无所得为因。故能有所得。
色空生灭。垢净增减。蕴界处入。缘谛智得。种种都是挂碍人心的法相。惟般若照见真空。到无所得处。则荡然一无挂碍。心中求业性。如芥子许不可得。境上极大的恐怖。心上无端的颠倒。皆从一丝一层之挂碍而起。心中既无挂碍。则业性都忘。安有一法与我为缘为对。无挂碍三字。是真中现前光景。到得真空现前。便是圆顿法门。更不用别样修为渐次。所以又叠一句无挂碍故。便直接个无有恐怖。他色蕴已空。不见有心外之色。恐怖个甚么。受想行识的心蕴已空。不见有心内之心。有甚梦想颠倒。直下便到涅槃究竟田地。只是依这无所得的深般若耳。不特菩萨为然。就是三世一切诸佛。他五住地无明俱尽。正觉已到无上田地。一切种。无功用智圆满一切法。皆是佛法。等觉已到无上田地。又非菩萨可比。而究其本根。亦只依此无所得的般若波罗蜜。并无别法。所谓以无所得而得。得归无得也。德备尘沙曰涅。体绝相累曰槃。无有少法可得。是无余涅槃。色即空处是正等。不生灭处是正觉。无所得处是无上正等正觉。法既如是。人人有分。何故不得受用。只为无智慧。不能照见到无所得处。何以不能到无所得处。只为不能行深般若。所以说佛菩萨行深般若。向无依处着两个依字。要人识得把柄。全在这里。前边从色即空。说到无智得。可谓鸳鸯绣出从君看。两个依般若波罗蜜多。已是手把金针度与人。
故知般若波罗蜜多。
疏云。言故知者牒前起后也。
寻珠云。故字承上佛菩萨依之证果来。
是大神咒。是大明咒。是无上咒。是无等等咒。
疏云。叹其胜能。略叙四德。然有三释。若就法释。除障不虚名神。智鉴无昧名明。更无加过名无上。独绝无伦名无等。就功德释。能破烦恼。能破无明。令因行满。令果德圆。就位释。过凡。越小。超因。齐果。
义诠云。无等。谓无俦例。重言等者。谓无等而又能等物。不与诸法为侣。而法法全该。平等不二。正应三藐二字。
六观氏云。所言咒者。非别有咒。即此般若便是。然既曰般若而又名咒者。极言神速之效也。
广承云。方便般若。是大神咒。观照般若。是大明咒。实相般若。是无上咒。诸法空相不生不灭等。是无等等咒。
紫柏云。此无得之光。菩萨依之而得无碍。诸佛亦依而得菩提。大哉心光。智不可知。识不可识。阴阳不能笼罩。有无不能形容。破障除昏。凡圣无与等者。谓之大神大明。无上等等咒。不亦宜乎。
能除一切苦。真实不虚。
文句云。能除一切苦。即度一切苦厄。非证真空者不能也。恐众生信心不及。又申言之。而决定告以真实不虚。慈悯有情。为何如哉。
宗泐云。此结般若功用广大。除苦得乐。决定无疑。令诸众生信受奉行也。苦谓三苦八苦一切苦也。
会要云。三受能生三苦。苦体即三界色心。一苦受。能生苦苦。此惟欲界。
二乐受。能生坏苦。此通欲色二界。
三舍受。能生行苦。此通无色界。
八苦者。一生苦。二老苦。三病苦。四死苦。五爱别离苦。六怨憎会苦。七求不得苦。总举前七。方成第八五阴盛苦。亦名五取蕴苦。
若三八相摄。苦苦摄八苦中五。谓生死老病怨憎会。顺苦受法。
坏苦摄八苦中二。求不得爱别离。顺乐受法。
行苦摄一。即五取蕴苦。顺舍受法。
疏钞曰。大经云。苦有无量相。非声闻缘觉所知。以二乘虽知苦相。不知无量相。故瑜伽说苦有一百二十。即四十四论增数明之。
贤首曰。除苦决定。故云真实不虚。
义诠云。一切世间修行功修德除苦之法。总是权巧方便。不是真实究竟法门。惟此般若力用。乃能究竟离苦。真实不虚也。欲度一切苦厄者。可不从此法门入乎。旧解大神大明。即将扫荡烦恼窟穴。降伏生死魔军。转凡入圣等语入讲。似侵度苦厄意。至度苦句。便似重复无味。大神大明。只照无智得以前。虚虚论理。而以涅槃菩提二段。入度苦内讲。较清楚。真实不虚。紧接度苦说。
集解云。此经归到除一切苦。真实不虚。只是不落生灭境。得个实落受用耳。
○义诠云。是大神咒四句。根色不异空。至无智无得。就意义深广处说。以劝人之修持。能除一切苦二句。根涅槃菩提二段用功切近处说。以劝人之信受。
○文句云。此段赞叹般若真空之胜。是急切劝勉之辞。
△承上文言。诸佛菩萨。皆依此般若而证极果。故知此般若波罗蜜多。不是语言文字可求。不是思量分别可及。单以经言。未足以形其神妙光明。未足以显其高上等遍。佛法中机用之最秘密最灵应者。莫如咒。般若波罗蜜多。其即咒而已矣。咒乃佛说密语。即第一义。有转变罔测之力。人莫知其机。物莫知其故。故以之赞般若也。真实不虚以上。承前文显说般若。而结赞为密。说咒以下。承本文显中具密。而正说密咒以通结之。大神四句约体赞密。能除二句。约用赞密。
故说般若波罗蜜多咒。即说咒曰。
揭谛揭谛 波罗揭谛 波罗僧揭谛 菩提萨婆诃
△承上文言。惟般若有如是功用。则般若即咒矣。然不说咒。不能显般若离言绝相之妙。故既说经以示其修。又说咒以显其妙。他处经是经。咒是咒。经显咒密。故经有经名。咒有咒名。今则般若即咒。即显即密。咒即般若。即密即显。经名即是咒名。不分显密二义也。咒是诸佛秘语。非因位所解。但当诵持。除障增福。不可强释。若欲强释。姑就旧义略解之。揭。去也。度也。谛。真实不虚也。即深慧功能。谓去一切业障。度一切苦厄而归真实也。重言揭谛者。自度度他也。波罗羯谛者。波罗此云彼岸。即度所处也。波罗僧羯谛者。僧。谓总也。众也。溥也。即谓自度度他。总到彼岸也。言菩提者。到何等彼岸。谓大菩提处也。言萨婆诃者。此云速疾。以此般若而得菩提。乃迅速而无阻滞也。
○寻珠云。法华疏云。说咒之义。诸师或说鬼神王名。称其王名。则部落敬主。故能降伏一切鬼魅。此世界悉坛。或云。咒如军中密号。唱号相应。无所呵问。此为人悉坛。或云咒者。密默治恶。恶自休息。余无识者。此对治悉坛。或云咒如军中密令。惟秉帅者知。余皆莫测。喻咒惟佛知。余位莫解。此第一悉坛。又咒者。愿也。如蜾蠃之祝螟蛉。愿其类我。佛菩萨愿诸众生。悉如我之得成正觉也。
孤山曰。深求其致。亦只是密说此般若无所得心耳。与诸法空相无智无得相应。人能以心特。勿以口持。专一持。不杂念特。勿忘勿助。持到无所得田地。默契此蕴空般若无所得心。是则令人生大智慧。无得而得。秘密之道。莫加于此。持咒者应如是。行深般若者。亦复如是。
般若波罗蜜多心经汇纂(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