卍续藏第 19 册 No. 0345 维摩经疏记钞
No. 345
维摩经疏第四(中卷)
传法弟子僧 道暹 私记
第十二
记云。
全从因诃者。约修行道边也。
记云。
一切并具者。居士俗众具三教机。若一音异解。须兼于藏。故云一切也。
记云。
故须兼通等者。以疏中约纯圆释。虽纯约圆。仍分三教。圆是正意。故云兼等。二教接通。故云入圆。
胡豆者。绿豆也。
记云。
劝勿忘本者。本者实意云。只可深求其实五义引机。是其正意。故云本也。
如水不澄清者。合譬云。由小乘见思风息。真谛之波暂静。波虽暂静。水由未清量。令实相之珠不现。
念报佛恩者。佛恩大故。弥须报之。
依毗昙至生空者。意云。由生空即是法空故。不别立法空。如须陀洹人。既破人我。五阴实法。岂可不空。故涅槃空。
犹是法空者。此证法空。通于圆极。何况通别邪。
如实棒指者。实棒指喻藏生法镜中像。棒指喻衍门二空。是字不住。不住有四句。亦不不住。不住无四句。即三空文也。
记云。
凡诸法字者。心及诸法。即是所破。法性是能破。故云分别也。又心是能执之心。法是所执之法也。
记云。
义通权实者。三为权。圆为实。
记云。
义杂者。通于四教。
真殊者。一俗随三真也。
记云。
利中圆者。别教望圆教。是利中故。
一切法趣我见等者。谓十六知见。故云等也。
记云。
覆浅从深者。只是且从通中。利根菩萨。得入中道。见法性者说耳。故云从深若覆深。从浅复通。复通教当教入真。故云一音通被也。
不即六法者。若执五阴神我是有是无等。只是生死之法。名为不即达六法。即法性故不离也。花严云。至造者造名由附方便教说。若大乘极说。应云皆由心变。变有二种。一者同体变。二者异体变。譬如波水(云云)。
又如浊水清水洗物。喻于四教用智不同。物体未曾有二(云云)。胜天王云。自相空者。彼经第二云。菩萨摩诃萨。行般若波罗蜜。如实智力空。无畏空。不共法空。戒聚空。定聚空。慧聚空。解脱聚空。解脱知见聚空。空第一义空。而空相不可得。不取空相。不起空见。自相空故。菩萨行般若波罗蜜。远离诸相。不见内外相。离戏论相。离分别相。离求觅相。离贪著相。离境界相。离攀缘相。离能知所知相。无二无别。自相离故。
即阴离阴者。全是法性。众生自离。圆人观之。全是法性。故名为即。约三教观之。其义自显也。
是体法我空者。体言通三。现文在圆也。
法性尚无者。法性如虚空。体不可得故。
记云。
此非独圆者。意云。文中不约七方便。为双非者。由通三教。故且置之。
记云。
即彼能空者。小乘三空。俱名能空矣。
记云。
行者察之者。今依三慧。以观察之。
消者了之者。文释从圆教意。
兼衍三教部意者。部虽含四。部意在圆。常须知之。
记云。
若论通相者。此即通途之通。通于四教故。
记云。
谓无为性此即不可者。意云。若定执此无为谓之者。有则成性计只可达。无即性有而不有。能所并亡。故云理必然也。
相待之惑至所存者。言惑既细者。小乘三空。展转相待。由计能所。全是障中无明。故云细也。
言乃至者。如以法空待于生空。平等待于前二。故云乃至所存等也。
故平等法亦是空者。此明衍门一空。即具三空。故云亦是空也。
记云。
虽因共乘者。只是衍门一俗随三真耳。
六因者。所作因者。不碍于他。相应因者。心心数法。同相同缘。以心心法共相应故。以心相应为因。名相应因。如亲友知识。和合成事。共因者。一切有为法。各共生因。以共生故。更相佐助。如兄弟同生。互相成济。自种因者。过去善法。与现在善法为因。现在善法。与未来善法为因。恶无记亦尔。一切各各有自种因。遍因者。苦集谛下十一遍使。名为遍因。报因者。行善恶因。得善恶报。名为报因。
四缘者。如上五因。名为因缘。心心数法。次第无间。相续而起。名次第缘。心心数法。托缘生故。名为缘缘。诸法生时。不生障碍。名增上缘。
记云。
并是能成者。且如受戒一法。三师七证。名为有力。坛边看人。名为无力。即能成也。受戒之人。即可成故。一切类此。法性之中。无此等故。
记云。
随缘应物为怀者。随偏圆机逗会也。
不见有能观之智者。谓全法性是能观法性。复全是所观之法性。故云无异也。
不为四边者。若外计即以四见为四边。佛教即以四门生。着为四边也。又边即中。故名不动。中入边故。义当为边所动也。动摇二字去呼。谓自动为摇。为他所动。即平呼之。
记云。
以着二中之无者。只者着尘着离。于二着中。专是着离。离即是小乘无为之法也。着尘如铁锁。着离如金锁矣。
记云。
问言不住只是去来者。他人云。不住只是去来了。因他此释。故有此问。
记云。
二乘有去有住者。去生死住涅槃故。
衍门明义等者。若圆教修三三昧。如云智者见空及与不空。此空不空。亦名中道。若见此空。即见佛性。即是观无明四句。不可得一空一切空。不见四门分别之相。非缘非真。无诸所作。别教从假入空证真谛。名空三昧。知空非空出假化物。无复空相。名无相三昧。进随中道无中边相。亦不求中边。名无作三昧。通教观苦集。皆如幻化即空门。知空无空相。名无相门。既无能所。谁作空观。名无作门。既无作者。谁起愿求。二名无愿。
记云。
理为本宗者。内实慧契于法性。故名复宗。前诸文上。应文文之后。皆云复宗。但是略耳。
记云。
虽同他有者。以方便慧同众生有。即是以无所受。而受诸受。则是自常同理。复令他契理也。
记云。
俱有生死者。广疏云。法性无可爱果。及涅槃之好。无不可爱果。及生死之丑也。可爱果是人天果。不可爱果四趣果也。
记云。
应修门故者。只是修行门耳。
无离文字说解脱相者。实慧解脱也。文字性离。即真性解脱也。解脱即诸法方便解脱也。
记云。
今那云四四理如幻者。意云。前但云一俗如幻。今那云四理亦如幻耶。
记云。
况十六门至利钝者。有门入钝。空门入利。余二门传传相形。以论利钝。衍门三教。传传相形亦尔。三悉入钝第一义入利也。
说法有滞者。不知根缘。即是有滞。
记云。
被俗之慈悲者。但是众生缘慈悲耳。
记云。
花严人法处者。彼经云。菩萨不为一人发菩提心。乃为法界众生等。不为一人学一法等处。谓国立亦尔。
释迦叶章
记云。
寄大因果者。诃意云。汝应为究竟不食故。而行乞食行。乞是因也。
记云。
乞食门者。行乞须用无缘慈悲心也。
或因智大等者。准法花疏。具七大义。一舍大。谓舍家业。金色妇身披无价宝衣。裁为僧伽梨四叠奉佛。二受大。谓受佛大衣。三行大。谓头陀逾老不舍等。四印可大。谓吾有四神三昧等。五信大。谓于千二百四大弟子中大。五山寺主。作阎浮提知事上座。六结集大。谓集三藏四阿含等。七住持大。谓头陀为四众依止荷负佛法。令得久住等。今文三大。初及僧事即位大。次即行大。第三因心慈悲。即印可大。辟支此云因缘。迦罗此云觉也。
智胜根利者。以根利故。于一座中。顿断三界见思。于无漏心中次第无间。先用十六心。断见一百六十二心。断九地思惑。以一品思惑。皆用一无碍道断。解脱道证故。都成一百七十八心故。
一约半字事理者。法花疏中。半满二教。皆先约事释。次约理释。今如彼解。
恐人谬作观行消经者。夫消经势教正观傍故。斥不许一向耳。
乖于佛旨者。佛意但令称机有益。即是头陀之行。不论贫富难易故也。
舍道法者。谓一等出观。随于散心。舍灭谛之理。
何不普乞一呵乞食心非者。初要心只拟向于贫里故非也。
昔心所契者。谓破苦断集随道证灭。灭即所证契也。
苦集道三者。昔已破竟。如何乞食。更云为破。苦集等耶。故云事果乖心。
本有灭谛者。迦叶但得偏真灭理。未得本有三德之理。为此义故。
置不能普次第心中应行者。只是刹那刹那心中行耳。
次第行等者。大论第八十七。问次第行等有何差别。答有云行名布施。学名持戒。道名智慧。又行名持戒。学名禅定。道名智慧。又行名正语正业正命。学名正精进正念正定。道名正见正思惟。
由本垂迹者。菩萨依本实相之理。随事次第行乞。名此次乞为垂迹也。
食因已亡者。烦恼为食因。若烦恼未尽。食亦不亡。烦恼亡尽故。食亦亡也。
有食有命等者。由食故命存。命存故身安。身安故道立。
一切自住者。谓因缘和合所成之法。因不知缘。缘不知因。故云自住也。
记云。
二者无空分别者。责其无真谛空心分别。良由舍定出散故也。
记云。
今以事理者。只是不能。即事见理耳。
记云。
犹见不殊凡俗者。只是同凡见青黄等见。
记云。
盲非尽理者。意云。译人着如盲之言。从成语质。若例如响。如应云所见如幻炎。方为尽理。
记云。
如盲语局者。但所见色与盲等。故成局也。既云不见三聚。故云通也。又如盲唯在于肉眼不见。具举五眼。故云通也。
大品至不见三聚者。彼经第廿一云。须菩提白佛言。世尊。若佛以五眼观不见众生生死中可度者。今世尊云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分别众生有三聚。正定。邪定。不定。须菩提。我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初不得众生三聚。以众生无法相。我以除其妄着世间法故。大论第八十四释曰。若无法无众生。云何说有三聚众生。佛答我观众生。一聚不可得。云何有三。但为知破颠倒者。名正定。必不能破者。是耶定。得因缘能破。不得不能破。是名不定。皆以世俗法故。说非最第一义。
立眼清净等者。肉天见十界粗细。慧见二乘法界。即毕竟空。法见菩萨法界。即不思议假。佛见佛法界。拔四趣与人。拔人与天。拔天与二乘。㧞二乘与菩萨。㧞菩萨与圆极(云云)。
双游真俗者。中道双照。即俗而真。即真而俗。故曰双游也。
不见趣者。谓不见俗。与非趣者。谓不见中。(云云)。
佛说八解者。身子依佛教语得八解在身应用为食。何意出观。而念世间杂欲之食。以证迦叶亦如身子。
是故被诃耶正双游者。自行则达耶相。即正相化他。则以正入耶。令耶即正。故曰双游。
魔禅鬼定者。从魔加鬼加得定故也。
犹是正禅者。以根本四禅佛弟子亦证。故云正也。
耶不妨正者。中道双照。邪正二边。即三谛三昧。双游二谛者。即寂而照。名真法喜。即照而寂。名真禅悦。故曰双游。
以一食者。食体也。施一切者。食用也。谓施十法界众生。十方法界国土中贤圣也。言供养者。想此食体。即是法界。能运之心。体同虚空。供养遍法界。别相三宝。名为即真而俗。达此三宝。一一尘坐色。一一毛孔。互融互入。无非遮那三德秘藏。即是供养一体三宝。名为即俗而真。又理观者。达此食色香味等。即是法界。名理法宝。能达之心。亦即法界。性同虚空。名理佛宝。境智和合。名理僧宝。此一体三宝。上宜别相。下契机理。则是供养诸佛及贤圣。复得名为即真而俗。故花严旧疏云一平楞相收。即是一一无非法界故。二广狭相收。即是大小相入互融。此与双游义合。大体只是即理而事而理。良由此食。体即法界故。
尔无上食因者。菩萨乞食。能为众生。作无上道因也。
则彼此俱损者。广疏云。若讥迦叶心局。谓往贫而乞。贫人心重。不废自业。即彼此有利。名为俱益也。若往富而祈。彼心既轻。往乞废业。彼此皆为损也。
渐入佛慧者。此探取法花意说所以。始从鹿苑。终至法花。名渐入也。
斯有家名者。只此俗家有此名闻。大士辨才乃尔也。经云。不复劝人至支佛。行者验此已。冥得生苏之益。虽未显取。而常赞叹大乘之法。
第十三
兼修慈心者。一切罗汉。皆修四无量心。独有善吉。慈云最广故。得别受慈心名也。
未足动习者。以断正使故。但云习。只是不能动其无诤空心而已。
苦加析挫者。以计空大。所以净名。作悲敬二田析之。故云苦加。
记云。
此即得者。冥成生苏之益。故云得也。
初问多依通圆者。以幻有即空即中。经文显现故。知是幻通圆可也。
间其真伪者。真即地住已上。伪只是真谛之空。
若是圣人者。地住已上为圣人也。
记云。
破立皆遍一切诸法者。大乘破则遍破。不问善吉。偏破于有。立则遍立。有因缘故。
四悉者。四门四理。皆可得说。不同善吉。偏存于空。二约理者。即是食法法界。界即五阴也。只由观食见味法界。故名食等。由食等故。故阴界入法等也。
大论喻刹那三相者。论第四十一云。有为性三相。生住灭。无为性亦三相。不生不住不灭。有为性尚空。何况有为法。无为性尚空。何况无为法。以是种种因缘性不可得。名为性空。
俱灭者。此约一期报身。故云俱灭。
不坏于身而随一相者。界内一坏随。一不坏随。俱随真谛故。界外二教亦尔。俱随于中道故。
双游明闇者。一约事者。以依佛慧。观极重粗恶。其痴爱之闇。全体即是中道法界。非明非闇之明。以全是故。方曰双游。二约理者。观一念痴爱之心。三千之闇。达此三千即空即中。故曰双游。三者因果。能如是观。即是因时双游。证果满已。示同凡夫痴爱。令尽无明因成契果。即是果时双游也。
记云。
理性相即者。理性三千。与空假中相即也。
记云。
岂可存其事中明阇者。破他释观真无闇烦恼无明也。
记云。
事理相即者。睹三千即空中故也。
记云。
恒住事中观理者。观理明处。全有无明。亦曰双游。
记云。
亦无所灭者。理性不除也。故于事中明闇修三千。即空即中三观。照理本有三千故也。
记云。
事明闇者。三教惑智。名为事中明暗。以惑智体。不相即故。俱属事。又此之惑智。全是事境三千也。
记云。
是则事闇非闇者。唯观空中故。
理明非明者。全无明是。
记云。
明闇理同者。体相即故。
不得出家受戒者。小乘明定慧由戒而生。若无戒者。决不得果。
记云。
此更举果而斥果者。举大涅槃果。斥小果也。
即无有作谛理者。既无谛理。则成无果也。
上说无作为何谓也者。广疏云。若言不见有作四谛。
即无四谛之可见者。上来一一别说无作四圣谛。若不见四谛。何得有此之说。故言非不见谛。意云。恐须菩提内心遮云。若破有作。岂全无有作四谛耶。净名即折云。汝若不信无作四谛。上来已一一历别说无作四谛。以示汝竟。何得而更不信。故云为何谓也。
记云。
克如下文者。下文专用圆也。
记云。
反以此见而还外道者。论主意云。汝所计有。正是破一切法。汝正当大可畏处。如何爱我为大可畏耶。
记云。
遍立一切者。虽然破小入大。留小逗后。亦名为立也。
记云。
一心中具者。明善吉所得。但是中外之法。所以不能于自所得。即见四理。在一心故。
记云。
无斯证用者。善吉既不证四不可说理。则无四悉赴机之用。
经云。非得果者。今师将此句释前句也。何者。既无见论。即无得果也。
既有见爱者。有见故同外。有爱故同魔。即以界外凡鄣等折之。经云。须菩提不见佛不闻法者。前敬田约法大小。名同而意异。意异者。意在界外。方名敬田。今悲亦是名同而义别。义别者。别在界外悲田故也。
又须菩提不见佛下。破令同外道。弟子从富兰那下。破令外道。
是汝之师类同外道者。亦是俱不见中。其类同也。
说于众生至苦乐者。计云。五阴虽生灭。受于苦乐。而神不生不灭。国大虽有成坏。而神不灭。故曰自然。
任运时熟者。或计经二万劫三万四五等万。计八万是最极也。
定不可改者。外人信有由业。亦缘计业。定不可破。致成邪耳。
与耶相似者。以外人由四计故。不见偏真。二乘虽有四门。通入偏真。不见中真。不见名等。故云似也。
此即破因者。只是不计有因。名为破耳。
计耶因者者。计众法和合成身。名为耶因(云云)。
皆有定数者。由未冥了义之说。所以各计同于外人。
余时不得道者。计云佛在世时。人即得道。佛去世后正像之中。无人得道。故云余时也。
精彻入者者。借此老子之言。以成西国。发一切智之相。
进退难责者。进同界外外道。退同界内外道也。
二可思惟离清净法者。以见惑达理而起。不名为离。思惑附体而生。亲障于体。以障体故。不见于体。故云离清净法。
若合中道者。今正用玄文七重二谛。五重三谛中。第五重。第六重。别教二谛三谛。及圆接别。以破善吉也。为此文正约别圆而为哥词故。不论别圆接通耳。
记云。
贼义仍存者。界内贼虽破。界外贼仍存也。
记云。
别教教道犹不免障者。别人住破内难。行破外难。具用折体及无量故。则成有难无难。望于登地。地前俱名为难。以未见中。二观仍拙。是则登地及圆。方名无难。文中云。巧用正观者。正是圆教菩萨也。
记云。
又前二事理者。虽破界内事八难。良由不能住于内外八难。体达即中。而能无难。以此望圆。俱名难也。
善吉具二者。广疏云。一者凡夫住事八难。不得无难。二者二乘住理八难。不得无难。善吉非唯住理八难。不得无难。亦于事八难。不得无难。据理亦应有于界外八难。
今言具二者。只缘不能体断见中。望于圆人。俱名难也。
唯圆菩萨修中道观者。广疏云。圆菩萨修中道正观。住事理八难。皆得无难。
大论至怨鸟者。论三十云。譬如空泽有树。名奢摩黎。枝觚广大。众鸟集宿。一鸰后至。住一枝上。枝觚即时为之而折。泽神问言。雕鹫皆皆能持住。何至小鸟。便不自胜。树神答云。此鸟从我怨家树来。食彼尼俱类树子来栖我上。或当放粪子堕地者。恶树复生。为害必大。是故怀忧。宁舍一枝。不全者大。菩萨摩诃萨亦复如是。于诸外道天魔诸使及恶业等。无如是畏。如畏二乘。于菩萨边。亦如彼鸟。坏败大乘心。永灭佛乘心。论中以大斥小故。对二乘心。正当界外恶道难也。
记云。
难处。谓北州。
难时。佛前后也。难根诸根不具也。难智世智也。住之者。住于八难也。体之者。达于八难。即得无难也。化之者。入难化他也。
闻迦罗女琴者。亦如大树紧那罗经云。大树紧那王与。无量儿。及无量干。无量诸天。奏八万四千净妙乐音。来至佛所。弦歌一动。声振大千。须弥山王蹭没低昂。一切声闻。皆从座起。犹如舞戏。天冠菩萨问迦叶言。少欲知足头还陀第一。乃于今日。犹如小儿。奏别圆乐。而二乘不侧。
发小乘之业者。此约供养。
小乘人已复闻小乘法者。若但供养。而不闻法。但得人天福。复不成小业。
记云。
俱相带累者。我生惑惑润我。故云俱也。
四谤者。增减相违戏论四也。只是小乘。执于四门。不能通理。即名戏论而已。
自述迷惑者。明须菩提。不解衍门敬田之言。不解界外悲田之义。故云也。
记云。
总相不知者。只不知是何法。未能分别。故云总相不知。
记云。
涅槃会上声闻者。涅槃中二乘之人。虽取小果。而皆知常。即取即行。故不问此。
记云。
但是从理者。此约即空而释。故云从理也。经云。如来所作化人也。即是幻化之人。
而以此诘者。意云。既从法身起。其应化之人。诘于善吉。能诘之人。既是于化。汝既解空。何故𢣷此化人悲敬二田而诘耶。故云化事即空。
此用通教幻化者。且顺经文。幻化即空边判。初后并用衍三折之法眼云。在通教者。亦且一往约闻幻化边。结属通耳。
言意在此者。缘此结得道文。但云。得法眼净。所以从前已来。且约通为能呵。故云意在此也。
第十四
或是机便者。今居第五。但是随前机宜耳。
记云。
宁生别善者。指衍三教也。
即自性清净心者。一本理清净心。为第一义。二者本时结大缘依于本有清净心也。
讨本者。讨谓顺理也。假云。为第一义故须生善。为第一道故破恶。为第一义故须发乐欲之心。文第一义为三悉本。故云讨也。
记云。
生俗谛善者。且约得三悉益故。属俗谛也。
记云。
亦应云见者。意云。亦应云障通无见。以不见他心等故。
今不云者。见属于知。故不云也。
七别教菩萨者。此间下根出假十行菩萨方能知相。故广疏云。即是从空入假。定发道种智。破法鄣无知。善于知见。得无挂碍。能知物根。非是任运普照之定。八圆教菩萨。约真出假位。知他根缘也。
大乘器世间者。表寂光土也。
处身子教二弟子者。检记云。根定过去者。若现在习欲成圣于未来。现在亦得名根。又未来不受乐欲之名。为望今现在亦得性名。无乐欲称。
记云。
大道亦小所行者。三百由旬即五百路。
一者不停者。但证偏真须入圆中。故云不停。日光则三谛圆照。故云停住。
三破闇小者。但破见思而已。日光遍破三惑故。
四夜自照者。二乘于尘沙无明夜。但自度故。余可见。
记云。
人天不名报障者。亦与而言之。易得闻法故。
记云。
寄海寄人者。无始及今下至一毫之善。以弘愿导之。由如一滴水寄海。若无愿导。如寄于人。若受人天报。其善则尽。生公善不受报之言。须此二意㼼蕳。
记云。
知根圆照者。知根能破尘沙。圆照能破无明也。
记云。
即是带理者。只是依体起四用耳。
记云。
大经四恒者。方不谤涅槃经矣。
记云。
尚获轻报者。未见本传。但相传云。得[疗-(日/小)+土]两报。
记云。
舍衣大提者。大论中明五比丘亦闻讫般若。皆舍大衣供养佛(云云)。
甚可愧惧者。自惟不识衍门三法故愧耻。净名弹呵故惧。
释旃延章
须陀耶沙弥者。捡十仙。如涅槃三十五六明之。
种种譬喻解释者。譬喻既多。亦种种解释。如方便品云。是身无常无强无力无坚速杇之法。无常行也。为苦为恼众病所集。苦行也。是身如聚沫十譬。空行也。是身无生为如地等。无我行也。
今取此四者。四行是能趣。寂灭是所趣故。但云四随。
用一行者。入见道有二种行。一者利是见行。见行有二种。若着我者。留无我行。若着我所。即留空行。二者钝是爱行。爱行亦二。一者慢多留无常行。二者懈怠多留于苦行。或总相说五者。谓境观俱总。或境别观总。或境总观别。以四观通观四境。名境观俱总。
境别观总者。于一一境。四观观之。
境总观别者。以一一观总观四境。三二类知。
记云。
且从一世三界之心者。以一世之中。计于五阴。阴阴皆计有无等。单复具足等。故成横也。又不望过未。故属横也。
记云。
见转者。如止观破遍中。有见被破转入无见等皆以五义而穷之(云云)。
记云。
令正法久住者。明数论而广分别名义及广分别三界见思品数者。为伏外道。令正法久住世耳。
记云。
迷悟者。四念处是悟。四倒是迷。
义当有无两门者。四念是能治为空门。四倒破故名为有门。二毒亦尔。故疏云。说有即知无。世四种五义者。只是四教。皆具五义。
少有少无者。只是空有纵容。此望非有无非。所以此门名钝也。
记云。
青目全破者。破前单有单空也。
记云。
或没大义者。谓没衍门四荣之义。但用藏五义。
记云。
或先大名者。说摩诃衍门。二乘自取证故。
记云。
先小名者。此即通中钝根菩萨。先共二乘学。后亦同二乘证故。别教住行俱用小。故同通也。
记云。
半有佛意者。利菩萨见中也。
经云。无以生灭心行说实相法者。净名诃意云。迦旃延生生即无生等。何以唯作生灭之说耶。何者。此之生灭。即是实相。故涅槃经云。生生不可说。乃至不生不生不可说(云云)。
一往通教八地者。二往唯至果。方名有教无人。以因位皆是有教有人故也。
粗细生灭无常者。以藏人折一期报阴无常为粗。刹那念念生灭无常为细也。
即无性者。文略。亦应云即无相。以衍中性相一□同时。故知文略。
以有还无者。只是破有归无耳。
凡夫妄见流动者。谓横计常乐我净故。
问上说等者。问意者。大士既诃旃延。生灭四枯。不成枯竟。应结云。是常乐我净等也。荣之义何以还。只结成通真四枯。是则只成以枯斥枯。有何利益。答意者。但破柮入巧结成通真。于真任运见中成荣故也。
二鸟双游者。今文不得同双照。以为双游。此观生灭。即空即中。是则于无常。见常无常。宛然不灭。故曰双游。观常即无常。以二法体本自相冥。而二法宛然。相即不温。涅槃经意。与此义同。故曰双游。
出没未显者。没且用通真枯以斥。若从出意。真本通中即成荣故。且顺经文。判属通耳。
那律章解
饭王子者。长阿含经云。尸休罗王有四子。一净饭王二子。长悉达。二难陀。二白饭王二子。长阿难。次调达。三斛饭王二子。长摩诃男。次那律。四甘露味饭王二子。长彼彼。次䟦提。
藏佛全头者。通教佛全身见。即是全身天眼也。
经云。几何阿那律者。此不回梵夫。应云阿那律天眼所见几何。
记云。
又容知者。云容知此界佛世界界皆有一佛。而不云彼佛界中有支佛。又于自界亦不见有佛。唯见自心住。以支佛出无佛世故。
所言五种四禅者。广疏云。乃是修根本观。练薰修五。四禅亦只是根本四禅耳。
总相见者。但见大千所有青黄赤白等。不能一一分别粗细好丑等。是通非明。未得无偏故。但见众生死此生彼。不能知众生从某业而生。某业而死等故。
云非明天眼开辟者。只是要须天眼。开辟肉眼。肉眼方能见远也。
具烦恼性者。肉眼也。知秘藏即肉眼。有佛眼见也。
十智者。苦集灭道。法比世智。他心无生尽智。
数缘尽者。只是择灭异名耳。以断思议惑品多故。得数缘名也。
即中见色者。亦应云即色见中。是佛慧眼也。
首楞严等者。等取恒沙三昧。及大下中百八三昧。以诸三昧。一一皆称为王三昧。故云诸大也。非二谛之相者。异出假菩萨也。
记云。
约地前后者。别地前为偏。登地为圆也。
理真事广者。依中道理故名真。不以二相见诸佛土。故云事广。
卍续藏第 19 册 No. 0345 维摩经疏记钞
维摩经疏第五卷
第十五
恐从念数入道者。以今师将十心数对十弟子。但从义对。未有正文。故着恐言。
皆佛自制者。皆由他犯。方始制立。亦非无端自制也。
正内眷属者。出家二众也。
律相者。律教相也。
或重罪方便者。因简也。
采薪女者。十诵律中。虽有此缘。亦不绝分明检。
记云。
集僧唯二者。大界自然。
羯磨通三者。单白白二白四也。
六入真分判者。谓令观无生理忏耳。
记云。
焉力其难者。以世人犯罪。一向唯云。观无生忏。大小事忏。一向不为故也。
记云。
不应观理者。意云。世人但云。观理除过去罪。而不断现在相续之心。故云。而令续行也。
毕故不造新者。一得前一念罪心为故。第二刹那为新。今观前刹那妄想之心。即是无生。名为毕故。由毕故故。第二刹那自然而息。故云不造新。
又傍约十二因缘者。无明行为故。现在爱取有为新。又识名色六入触受五支为故。爱取有为新。又生老死为故。释曰。由毕无明行故故。不造现在爱取有新。又由毕现在五果故故。不造现在爱等三因新。又由毕现在爱取有新。不造未来生老死故。言毕者。藏大观此苦身无常生灭以入空。通人幻等。
记云。
不作罪时者。意云。虽不新旧业非无。应须观照破坏无始业鄣等(云云)。
无住者。有住则有生。无住无生也。
无坏者。有坏则有灭。今无坏则无灭。即是见罪心。不生不灭也。
名大忏悔者。谓遍法界忏悔也。
名庄严者。只此忏心定慧具足庄严法身也。
名破坏心识者。以见心无生。妄想分别心识皆灭也。
前两解释者。记已分出竟。
第三文者。从又罪从心生下平惟于心是也。
记云。
小乘之中但有作法者。明波离执云。小乘之中。但有作法。无观理性之文。大士即引小乘毗尼中。自有观心忏文。何但大乘。独有无生之教。故问汝何心作等。
记云。
圆教三空者。所知即真性解脱。能知即实慧解脱。境智和合。能众生令生无垢。即方便解脱也。
记云。
在弘教者。成论师及龙树是也。
记云。
长不住等者。此明相待假相。又待他无心知我有心。即横待也。又将今日身心。待昨日身心。即竖待也。又将今日悔心。待初作罪心。以亦是竖也。
随理三假者。达因成等即空是也。
净名权实乐说之辨者。明净名此中权实俱用。体法是理。实智用也。知病识药等权智用也。
罗云章
如贤愚经者。捡十智至八解脱是有为功德。二涅槃是无为功德。
乃是自显者。若为诸长者子。说出家功德。乃是将自身中所行功德。说示前人。则成自显也。
记云。
作多四句者。谓四教教教皆具心形四句。教教。复约心形。以论信法。又复约心偏圆对形辨。以亦为四句故多也。
明覆戒等者。若能覆戒无为。不令他觉。名为密行。
记云。
密积功德者。若见佛性住三德秘藏。方名密积也。
不随诸数者。法身智德无为。非界内外有为。即无二种阴入数法。岂有界内阴入法耶。又云岂同十智限局之身。故云不也。
记云。
大小名同者。只是大小俱有无为名。俱有密行名。依真依中二体自别。
记云。
何以名之为真密行者。问意。经中但以大无为。破小无为。疏家何以将真密行。斥小密行。宣不乖经耶。
答文举如意者。意云。真无为及真密行。其体无二。所以同用珠喻。余如记中。
记云。
密行中上品者。圆为上品。罗云示小乘。但是下品耳。
烦恼为中流者。由生死有烦恼。破烦恼有涅槃故。
属中依举果成因者。智者圣行二句经文。皆从果释。即是令诸长者子。慕智者之果。而行其因。故成因也。
化他功德者。前文依于非因非果法身之体。修于实相密行因果。而成自行。今还依于非因非果法身之体。修于实相密行因果。而成自行。今还依于非因非果。而成化他功德。大集明得菩萨道破烦恼魔者。彼经第九云。复次善男子。若知苦者。能坏阴魔。若远离集。破烦恼魔。若证灭者。则坏死魔。若修道者。则坏天魔。此释通于四教。但依谛智四相分也。
开六道出二十五有者。以六道名浅。二十五有名深。一一皆用三昧破之。及通界外。故须开出。
五力者。欺为信障。怠为进障。嗔为念障。恨为定障。怨为慧障。谓信故不欺。进故不怠。念故不嗔。定故不恨。慧故不怨。故云无有欺怠等。
记云。
迭生迭本者。意云。降魔既为本。意度五道等。亦互为本。互能相生四邪疑者。谓四教各有离疑懈怠邪念散乱愚痴等诸不善烦恼。
四种觉分者。此是初住已上法门也。
记云。
对前出家者。亦是对于罗云。不观中道。但云出家耳。
记云。
非谓发心即具戒体者。意云。若千里内。无能受戒师。于佛像前受戒者。要须缘佛像。以为发戒之境。及自要心和合方具(云云)。
记云。
上品咸心者。明大小乘戒。皆须用心。以为其体。若无上品之心。何能致于上品之戒(云云)。
又若于师边受者。诸佛为师文等。菩萨为尊证记境。发于誓愿。上求下化心成。方发戒品(云云)。
阿难章
九恼者。一金锵。二马麦。三寒风。四热病。五出血。六旃遮女谤。七乞食不得空钵而还。八为婆罗门害。九背病。三藏报身者。父母生身。故云报也。
四时五时者。虎岳岌于断更为三。十二年前。明三藏见有得道。名有相教。十二年后。齐至法华。明见空得道。名无相教。最后双林。明一切众生佛性阐提作佛。名常住教。宗爱师为四时。三如前。更于无相后常住。前指法华会三归一。万善悉向菩提。名同归教。定林柔次二师。四不异前。更于无相之后同归之前。指净名思益诸方等经。为丧贬折抑教。则是五时。皆不取华严。即以华严名须教。
犹是八十年佛者。古人将般若在方等前。犹同三藏佛是无常。
七百阿僧祇者。首楞严下卷。坚首菩萨白佛言。世尊。佛寿几何。何时入灭。佛告坚首。东方去此三万二千佛土。国名庄严。佛号照明庄严自在王。十号具足。今现说法。如彼佛所有寿量。我寿亦尔。又问彼佛寿命几何。佛言汝自往问。彼自当答。坚首承佛神力。乃至答言。如释迦寿。我亦如是。汝欲知者。我寿七百阿僧祇劫。释迦亦尔。古人用七百之寿。同今法身无为。故不可也。何者。七百之寿。由是有为。何名无为耶。
记云。
荣即是大者。意云。今家释十弟子。示不受弹折。皆为成于枯荣之教。以显法身。咸令物机。得涅槃无为之益。思即是行者。行支属业道也。
与行合者。爱惑润行也。
有余报身至果者。即是父母遗体生身。烦恼虽尽。果身犹在。故云果也。
三漏者。欲漏有漏无明漏三也。
记云。
具足权实者。亦是具足法应一身而已。
记云。
利及二人者。安慰阿难。为利益婆罗门。故令取乳。不须耻愧不取也。
第十六
菩萨品
得不思议依正者。正谓法身。依即寂光。
悉滞无为者。二乘已断通惑。证偏真无为。由着所证。为尘沙所障。不能出假同于菩萨。故云也。
皆沾大利者。通指衍门三教。为大利也。
一转教者。明如来为说。即是转教。依教修观。即是转观也。
故开方便引接者。引藏入通。引通入别。引别入圆也。
记云。
定及不定者。定谓显露五时次第。不定通二不定也。
记云。
横竖者。横则约行。味味皆尔。竖则约教。方等但得生苏而已。
二顿转者。此是三藏教中菩萨。来至方等得入圆者。则是显露不定。若在鹿菀得入圆者。即秘密不定也。
若生语见者。位在五品外凡。
或顺道法爱者。位在六根。著相似法爱。若得入者。名醍醐中煞人。言醍醐者。五品六根。皆禀醍醐之教。故名醍醐煞人也。
记云。
待别弹斥者。亦是只于此方等中弹斥。名为别耳。
若约行人至俱可者。法谓禀教所行之法。以法在人。故须呵破。
记云。
以教望教者。只以共教。望不共教。共名同部。三乘共闻般若故。不共名异部。独菩萨法故。
记云。
亦得有同有异者。有同者。有一德即三德故。有异者。三经各各偏举一德。
记云。
鹿菀理须密者。凡言秘密不定。钝根菩萨。对二乘论也。若显露不定。约三教利根菩萨。相对论也。
记云。
华严中四者。密通后三味也。
记云。
若尔一音至小得者。似破古人。以法华玄文第十。明古人将一音。以判一代教门。但是小得未可依用(云云)。
言一弊诸者。诗虽三百讽刺于王。意令王以正法治国。故论语云。曰思斯无邪。归于正也。今经但用一圆弹呵。何方四教机。不等同入圆矣。
记云。
入自益位者。入初住。为自益位也。
得生三土者。二同居为一。方便实报为三也。
记云。
般若同异者。约二乘及钝菩萨。名为熟苏。利根菩萨。处处得入故也。
至后三味者。广䟽云。但未证入者。至大品法花涅槃耳。
大同小异者。广䟽云。大同故说大品入。即说方等入也。小异者。亦是方生大熟耳。
记云。
明大小共者。且约三共位三乘判也。
昔呵之妙者。意在入国。故云妙也。三祇六度。至䟦致地。且指第三僧祇满。是位不退。为䟦致地也。通教亦且指位不退。别教十行。为行不退。圆教即指念不退也。
无容佛自说教者。明佛欲说教。须得菩萨辅佐。方可记说。
法事有傍正者。诸菩萨正用权傍用实。净名正用实傍用权也。
今没圆存三者。圆为能呵。三为所呵故。若圆不得意亦须破(云云)。
众生缘至众生相者。以依根本禅修得此慈。但拔四趣苦。与人天怨亲中人等乐。故名有漏也。
或有漏或无漏者。以大乘望之。小乘无漏。犹是有漏。或无漏者。当小乘涅槃是也。又缘众生五阴。法空属有漏。缘二乘涅槃。名无漏也。
唯圆然能与前三者。同体权实之慈。故具前三。又若据展转具前圆亦道理具三由。为兜率至之行者。问弥勒但为诸天子。说不退行。下文净名。何故但呵弥勒自身得菩提记。此则与被呵之由。破相违耶。答如记中。今私助一释。文正申此意。
六地齐功者。三乘至此地功齐也。
支佛与菩萨功齐。以声闻不进后位。初先总定者。此犹弥勒内心实领解之。世尊与我授四教一生之记故。根弹呵弥勒。若云无生之理。有何说示。但众生有四悉因缘。而为说记。则不致被弹呵。故先定之。
记云。
二即人天者。从人生天为二生。又从天生人亦名二生。
记云。
易滥实故。意云。别教著于断一品无明等言。则滥圆教断无明。故着示言。令人知是权而已。
又言有教无人者。别初地即初住故。
答观名离滥者。通教虽云即色是空。与圆即事而中似等。通则与大小共故。不须云显示者。亦是指示。补处菩萨。亦须更断一品无明耳。
余亦有者。通藏亦得云示者。皆是圆人遥垂迹示为也。
华严至未来成佛相。新经云。尔时善财童子。恭敬右绕弥勒菩萨摩诃萨已。而白之言。唯愿大圣开楼阁门。令我得入。时弥勒菩萨。前诣楼阁。弹指出声。其门即开。命善财入。善财心喜。入已还闭。见其楼阁。广博无量。同于虚空。阿僧祇宝。以为其地。乃至或见弥勒菩萨。初发无上菩提心时。如是名字。如是种族。如是善友之所开悟。乃至如是寿命。经尔许时。亲近供养。悉皆明见。或见弥勒最物证得慈心三昧。从是已来。号为慈氏。乃至见得忍。或见住地。或见成就清净国土。或见护持如来正教。为大法师。得无生忍。其时某处某如来所。受于无上菩提记(云云)。
法身四十一品者。应知华严虽列四十一位。不云位位皆破无明。余经列位亦尔。今从义判之。何者初住既破无明。二住已去岂不破耶。
记云。
迹中圆说者。意云。若但说前三。不能表得实本。若见说圆融之法。方知已证妙觉实本。故以说圆。而表本也。
此约体用本迹。界内事理无生者。通惑究竟尽。五分满果。为事无生。真理究竟显。名理无生也。
别教因是界内外理无生者。次第证五谛理故。
果是界外事理无生者。中理满为理无生。无明究竟尽。极果究竟满。为事无生也。
制立有果者。圆真缘合修别。则缘修显真修。兼复地住二位。高下不同。故云异也。
得渑者。有部中业入过去。同至未来。身死得谢。未来报起。如一业。成以大得。得于业法。又以小得。得于大得。第二刹那。以三大得。得前二得。及以业法。初念之时。俱成法故。又三小得。得前三大。并初刹那九法。成就第三念廿七法。论云初念作现在成。第二念作过去成。若有法俱第二念去前前之念。转成法后。法后念大小得得若无作者。初第一念亦但有法俱。亦如前作中第二念说。言法俱者。法后得同时。而起一无作法。及大小得。即则第二念中。九法俱生。并初念三。成十二法。所以第二念中。有三大得。及三小得得。初三得法同时。复有三法俱起故。第二念九法俱生。并初念三成十二法。所以第二念中六得得。于过去名过去成。又有二得得。现在法名现在成。故云初念无作现在成。第二念无作二世成。凡云大小得者。皆以大得。得于本法。复以小得。得于大得。还以大得。得于小得。故大小得。更互相得。乃至得遍虚空过去实法善灭者。计意者。五阴实法过去之善。随阴而立。以阴灭故。善则随灭故。不约过去授记。又云得报不失者。计云阴及善法虽灭。而假名我不灭。由不灭故。得至现在。亦不约此我。而授记也。
若约现在取过去等者。此约三世。皆先纵之。次难。在文可见。
心念念灭者。善在于心。故云随等。
此破三世无者。三世本无。何故计有也。
记云。
约有门用破空门者。弥勒依昙无德空门。计现在得。授未来记故。约萨婆多有门。三相不可得破之。
记云。
出三相耳者。出前三教权。
记云。
相耳假名菩萨者。名字位菩萨也。
前三非真者。既未见现结业。犹在依转。生死未得自在等。
寄破此三者。广䟽云。寄意破禀三教菩萨也。
此三种记皆非决定者。且顺四悉与记耳。
见地名观欢喜地者。此约借别名名通菩萨位语略应位位。
并出通义法身自行者。只是自修菩萨位语。略应位位。并出通义。
法身自行者。只是自修证得法身。名为自行耳。
诸师至多疑者。疑今家用切[葸-十+夕]剥[葸-十+夕]喻。引于别圆二教。
一断一切断等。
忆想者。只悕望授记。名为忆想。粗障六根净人。已断见思。故无粗也。
皆以无为法者。以一大无为法。而作本也。
二种无生者。偏圆二种也。
第十七卷
理无受记可然者。弥勒伏难云。若理与一切众生共有不得记者可然。众生虽有理。而无行。我今依理起行得记。如何更难。故云何妨等也。
惑闇渐灭者。等觉一分微烟惑耳。
若通别教至事同者。并缘修智断。为无生行也。
既默然受定者。即是默然许可也。何者。意云。问我如生如灭皆得。如疏说一约通教者。下出其相也。
若如无生灭不成智断者者。先且纵之。岂得下难破。
记云。
事理即是智境者。事谓智断。境即是如也。
记云。
今以事约行者。事谓四句。以权无生之行。
非两十番者。意云。若更约严严四门。门门三假假。假四句。则成多番。圆教真修至难存者。意云。但破不立圆义无用。所以今家约理约事。破其执心。执心若破。依圆真修。为授圆记。是则圆义存也。若有执心。则圆义不存。圆若不立。通别之义。亦不存也。由圆立故。通别可立故也。
不思议之妙智者。净名玄。照三教菩萨之执。而设难也。
深求其意者。经中但是众生等一言而已。例上下文。须约三教作并。故云也。
三是顺并者。谓将生等三顺并弥勒。名为顺并。退将弥勒一人并前三。名为逆并。
若通若并者。通谓申通。得记之理如前。若观其如下文并难为并也。
记云。
依尚可记者。只是一成一切成也。
四还约弥勒如反并者。广疏云。弥勒如无生灭得受记。贤圣如不生不灭不得受记。贤圣如不得受记者。弥勒如那独受记。若不得记。即如有异。若异则非如。若不异那得一得记一不记得。况诸贤圣不得记者。弥勒亦不得记。次弥勒如反并一切法。次反并众生皆尔。但别圆两教。皆约中道真如。作并为异也。
二结并者。应知此文。即以弥勒为初顺并。众生等三。名为顺并。又将贤圣等三。反并弥勒。名为反并也。以须顺中逆。逆中有顺故也。
答二但论体别等者。亦是将异复疏上句耳。如生公云。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以下句复疏上二句也。
故云是则复疏两端空有齐照文略不出者。广疏云。经文不出此须义作。
若一切法不得受记者。广疏云。一切众生不得受记。弥勒亦不得受记(云云)。
当修相好者。以相好是菩萨之器故。
观令修如令净舍执病既去者。执权智断病既去也。
记云。
立中有破者。智即是立令云。不观则是反释显于立中有破故也。
破中立者。不观即是断德。名即破也。此之不观。则是大观。故名为立。则是顺释。亦此一句有两向义。又云二十五句皆破偏而立于圆。即是破中立也。若消记文。应用前释。若通说二十五句大体。则依后释。
若智不住四教者。破圆语见。故云四也。
诸句皆尔法尘对内意根者。方便教入以法尘为所缘。意根为能缘。有能有所。即是二法圆观中道。故无二也。
不见众生心行者。方便教不能任运见。但是作意方见也。
入会于理者。方便教智来入境。方会于理耳。
离于元品习者。须约四十二灯之喻。所以初住能破最初无明也。
言不与合者。全无明是法性。法性外更无法故。
去取甚难者。应去权教取实教。去无明取真如。去语见取实证。言取者。权全是实。无明全是真如。方名为取。实证亦尔。又分别经中。智断甚难也。
无比是菩提者。此明绝待以结成也。
光严章
一色光者。若据八色光明唯意地所得。则属于心。今云。色者据从骨人所放也。
琉璃光菩萨者。此是东方菩萨。闻释迦牟尼佛说涅槃不生生等。及不至至等不闻闻等。欲来此土。故先放光。令此众见佛。问文殊此是何光。文殊答。佛是第一义光。佛言。不应作如此说。应以世俗。而为解说。
非色之色者。琉璃光菩萨所放。令一切众生见。故云非色之色也。
智慧者。令一切众生见者。破其暗惑。故云。非心说心也。
答如日镜者。良由缘能显眼(云云)。
住鸠摩罗伽地者。第八住名童真住也。
心无染爱者。谓不染三惑也。
不的在后身者。人虽在等觉。法在初心。下通观行中。通初住以为初心也。
圆教事迹所明道场者。亦是圆人起应迹示。
初成妙慧道场者。判令入实也。
圆教虚空莲花为座者者。只寄别教成道处而说。以圆佛成道。亦无别处。故云犹是。
非初非后者。非初者。初心但破一品无明未是极。
不离初者。初由观入理也。
非后者。后以初为本。
不离后者。至后方极。
记云。
但附理者。只是且附道理。而立非为尽理也。
一往约观者。三教皆以念处为初心。当分果头。为后心也。
记云。
任运上求下化者。菩提心即真位上求下化也。
及缘修报者。三教皆是缘修也。
即是得愿具足者。以行慎愿一分始满。名为具足。
众行之首者。以四等导诸行。故云首也。
心无取舍者。心冥法性。即是遍法界舍也。
是能化法者。只此六通。是能化法也。
由脱成通者。以解脱是体。神通是用。故云次明也。
破恒沙无知者。真化他位。能破他同体尘沙无知也。
记云。
悉破八者。广䟽云。能除八倒。谓常无常等八也。
界内四谛至有为者。无量苦集道。皆名有为也。
无量灭谛者。存教道故。
若不见众生定性者。谓不见众生。定是九界生死也。
说四因果者。集因苦果。道因灭果。四教皆尔。故云也。
十种智力如华严者。彼第十四卷初云。尔时智首菩萨。问文殊师利菩萨言。佛子。菩萨云何得处非处智力。过未现在业报智力。根胜劣智力。种种界智力。种种解智力。一切至处道智力。禅解脱三昧染智力。宿住念智力。无障碍天眼智力。断诸习智力。若常修此观者自行也。教化众生下化他也。
第十八
烦恼生死苦报者。只是能遮二死因果也。
三闻持者。由前内心无漏失故。能持十方佛法也。
总别不二者。只是亦总亦别。善德即是非总非别。皆在初心故也。
皆破因中者。且约偏说。皆须互具。
已得圣道者。阿含经云。得那含别圆中。得首楞严三昧。
但观行觉知者。菩萨但观无常等。以伏烦恼等。
寄此修道者。以不断烦恼及阴入法。而行六度。教化众生。即是寄于烦恼及阴。而修道也。
不能伏者。只是不能调伏而已。
缘修照寂者。寂在初地方证。
证无尽灯者。位在初住。
善来者。为法而来。故名善来。
当观五欲者。婆沙云。于诸恼中。无常为最。故令观无常也。
不杖惠施者。此之三坚一一皆具止作二行。不杖是止行。惠施是作行。止煞是止行。放生是作行。真心治悭是止行。布施是作行也。
天报不久者。忉利天但寿千岁。能得几时。
无所吝惜者。即是财坚也。
华报者。三祇之内。得五事具足。一不生恶道。二不生边地。三常离女身。四诸根完具。五得宿命智。即是华报。
别教善法财者。由地前万行。至登地时。得一分财。坚是解脱分具。
记云。
解脱法财者。财属万行故也。
强贼又入者。若据女施亦是软贼。今施违于沙门之法。故属强也。
谦怪者。无以此非法等是怪。此非我宜是谦。谦谓敬也。
达色源际者。谓达色如即故云也。
化魔菩萨者。此菩萨常以化魔为事。故云也。
因机助化者。明此菩萨知诸魔女。有堪闻法之机。是故空声助净名。化诸魔也。
遮那声者。即是从法身。起一切声。应一切色。应一乐归。
三宝者。经中似别相三宝。今须从一体而释。
即得法乐者。道谛法乐也。
为苦所苦者。若不修无作念处等观。何能破二死之苦也。
因缘具足者。自内心善为因。外明师为缘。又自行为因。化化为缘。又机为因。应为缘(云云)。
别是遍历万行者。须将六度一一入。此文中如云为广菩提心。而修六度。降魔等皆尔。
胜增道长者。劝诸天女。上求下化。常令增长。日有其新故也。
记云。
即此别示是通示者。一切诸行无非净土行也。
宾主者。主如释迦应。宾如众生感也。
非时即二乘者。既未至宝所。何以取化城之证也。
过其上者者。圆教发随善心。过前三教上也。又过于无恚碍心上也。
真实知等者。如止观禅境中释喜支中说。修云如实知大知。心动至心。喜是喜支。今文剩真字。又今但云喜心不同。彼文以喜动契于心。故名法乐。故云心也。
去取难解者。此诫后人若不得。
今家明四教意者。消诸经文。皆不通畅。应看其经部。用几种道亦等(云云)。
皆得法愿具足者。自行化他。皆至圆极。方名愿足。
一油少炷小者。前譬前二教。又前三为油少。别存教道。亦属油少。
善得章
三乘至第一义理者。通教即色是空。且名善得。
即二而不二者。财法为二。财即法。法即财。方名为不二。
是檀是度者。从通教去。皆先斥前教。
次正释当教通教云。是檀檀者。财施也。是度者。财即空也。别教中。能分别位。在十行。
前呵后劝者。前呵云。不当如汝所设。后劝云。当为法施之会文是也。
记云。
今欲双明者。财即是法也。
经论多明者。少说圆教。财即是法。故云多。
记云。
既无崖者。法即界之法。故云无崖也。
慈悲至勋修者。意令于一一行法上。皆以慈悲誓愿福智导于财。以施众生。令一切众生。冥得法施之益。为值佛闻法得度之因。
一切同沾者。意云。非但七日内受者得益。遍法界众生。皆同此益。何以故尔。财即法界故。众生亦是法界故。得同沾也。
但非圆普者。谓前三教慈悲。偏理行誓愿。福德智慧。皆偏置成法。非圆事非普也。
记云。
三教心不能即者。以圆望之。前三属俗故也。
出没者。约观为出。约教为没。又通方便教为出。或唯在圆为没也。
记云。
九界若非者。九界若非佛法界者耳。
记云。
卷权归实者。卷前三界。而归佛界也。
记云。
以财引法者。意云。若无财引前人。无受法之缘。令达财施。即见一心百界千如空假中。只此三千空假中五字。摄一切佛法。大师观心。及释义之妙。专在于此。人少知之。
一如法施者。圆教主二。
如法受者。圆教四门机也。
一时供养者。一色一香。施众生时。达于所受之人。具百界千如。即空假中。以法随人。遍益于彼。故云等供。
而能双照者。六道有边。圣是空边也。
煞活于人者。煞前三教人。活于圆人。又煞煞明人。活法性人也。
上文云寂灭是菩提者。明寂灭是诸法之本。故皆居首。
又与大涅槃乐者。谓菩提涅槃。其体无二故。以涅槃而释菩提也。
若观三事见虚空佛性等者。所施众生。即是正因。能施之心。即是了因。财物即是缘因。故云即摄三智等。
记云。
为欲相成者。虽云独显。而复一一相成。何者。慈无六度。不成无缘。余例尔。离于二边者。悭施是二边也。
以离身心相者。前三教。或有身精进心不精进。心精进身不精进。名之为相。
且据内怀者。且约自行说耳。
记云。
令成圆行者。圆三脱一即具三。今且从别对耳。
起方便力者。方便有力。故云也。
起除慢法者。除法界上慢也。
念擅能舍一切法者。舍三教缘修一切法也。
六和者。一戒和敬菩提通达实相。知罪不可得。为欲安立众生。于实相理戒。方便巧同。一切持诸戒品。无有乖诤。亦知众生同此戒善不断不常。未来必得菩提大果。是以敬之如佛。二同见和敬。菩萨通达实相。不得诸法不知不见。为欲安立众生。于实相正见方便巧同。一切种种。如见无有乖诤。亦知众生同此知见。分别增开解。必得种智圆明。是以敬之如佛。三同行和敬。菩萨通达实相。无念无行。为欲安立众生。于实相正行方便巧同。一切修种种行。无有乖诤。亦知众生同。此诸行渐渐积功德。皆当成佛道。是以敬之如佛。四身慈和敬。菩萨住无缘平等大慈。以修其身。慈善根力。能不起灭定。现诸威仪。与一切乐故。身与九道和同。亦知前所得乐。众生悉有佛性。未来必定当得金刚之身。故敬之如佛。五口和敬。菩萨以无缘平等大慈。以修其口。慈善根力。不起灭定。普出一切音声言语。与一切乐故。口与九道和同。亦知前所得乐。众生悉有佛性。未来必定当得无上口业。是以敬之如佛。六意和敬。菩萨心常在无缘慈三昧。以修于意。慈善根力。能不起慈定。现诸心意。与众生乐故。意与九道和同。亦知前所得意乐。众生悉有佛性如来藏。未来必定当得无上之心。是故敬之如佛。
不憎恶人者。憎即是恶。恶字入呼。如䟽释。空闲处者。只是兰若耳。
方便起诸空闲者。四悉因缘说四理也。
以具相好等者。并属缘因善也。
记云。
或云因果者。慧因智果。或俱在因。或俱在果。如止观第三记引论释。
忌前权实者。三教随情二智也。
但欲深进者。初住已上位也。
记云。
寄法华说者皆云四不可说者。即当用法华开权意也。
成法施之会者又复应知。若约说为法施者。若说圆法被于前人。名为显益。若说前三教法被前人者。但得冥成调熟种缘耳。以财布施亦尔。
彻照无染者。善得闻法施已。彻见三谛之理。更不染于事施之善。
果上四德者。以璎珞在于佛上故。表果上四德也。
经云。等于大悲。意云。虽知众生犹如虚空。与如来无二。而众生全是无明。而常大悲薰心。拔其无明之苦。与大涅槃之乐。故云等也。
不求缘修之报者。不求三教佛果之报也。
经云。最下乞人者。达此乞人。及一切众生身心。由如虚空。如来无二别。所以福田无二(云云)。
第十九
问疾品
记云。
前二处文者。前方便品。初分为二。初半品叹。德正明形益方便。二从现身有疾下。正明声益方便。方便又四。一为国王及臣民等。二为发起弟子品。三为发起菩萨品。四为发起问疾品。意乃有四。经文大判。总为二段。一从此下说菩萨品有两品半。是室外说法。明弹呵折伏。二从问疾品去有六。是室内说法。明引接摄受。即其文也。
记云。
权谋耶者。单权谋属于三教。是故问起。
今叹圆至之果者。此叹得名三德之果文已。满足云深达实相等。即三修之文。
得见净刹者。以净名神力。令时众皆见无动佛国妙喜世界。众既见已。咸皆发愿。修无动行。愿生彼国等。
大众虚心得渴仰者。明此中大众。有未曾亲见大士身。亲闻说法。但见诸王士庶弟子等。称述往昔被弹之事耳。
见闻大士神智者。神即神通。现不思议之事也。智即辨才无滞。说不思议解脱之法。
记云。
复见大士施多权变者。谓毛孔纳海等。意云。非但言说印定成经。神变之事。亦须印定起发。
阿难者。如菩萨行品经初云。是时佛说法于庵罗园。乃至阿难白佛言。世尊以何因缘。有此瑞应。是处忽然广博严事等。
四惬众情者。诸菩萨非不惬于众情。或三二五。不能遍惬。故不堪也。
此亦一往者。以位高人多。约高而叹。
但是一往者。皆望后择。所以前文。但成一往。
龙种如来者。悲花经云。北方欢喜世界作佛。号欢喜摩尼藏宝积佛。又楞严经云。过无量阿僧祇劫有佛。号龙种上尊王佛。
答事等从多者。明文殊净名同是古佛。金粟龙尊及居补处之极。故云事等。
从多者。二人并弘于圆。故云从多。
鸯掘从少者。既云多弘于圆。必是少弘于偏。由少施偏。致为鸯掘呵折。故云从少。以诸菩萨多弘于偏。少弘于圆。所以不得为例。
为净名称叹者。经云。善来文殊师利等是也。
记云。
义通于实者。实亦身随缘动发者。随四分缘。又随三界缘也。
四大增损者。只是四大互相害身。
四苦增加者。四大增加。重疾顿弊。
通弱别强者。还约人类。已下作之。
记云。
但是附文者。文亦是教而已。
因亦不定者。若天中起于四趣之心。而牵于下。即是顺后受业也。
因亦不定者。谓轻系地狱。或起善心。或起恶心等。得出当界等。故名不定。
取偏真者。只是智住偏真。为取自体。
不成实疾者。已证法性。虽有无明。任运而破。不圆分段实有。故云不成也。
一切法趣地者。已破无明。证法性理。地即法界。故其如教。何者。如大经妙色文是也。意云。唯妙觉不为所迁。等觉已下皆为迁。
记云。
古来不知此文难会者。不知界外。由有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