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藏第 30 册 No. 1568 十二门论
No. 1568
十二门论品目
观因缘门第一
(万法所因似各有性推而会之实自无性通达无滞故谓之门)。
观有果无果门第二
(重推无性之法为先有而生为先无而生有无无生以之为门)。
观缘门第三
(上推因此推缘四缘广略皆无有果故以为门)。
观相门第四
(上三门推因缘无生此推三相三相既无以之为门)。
观有相无相门第五
(此推三相之实为有相而相为无相而相有无无相故以为门)。
观一异门第六
(即推有相无相为在一法为在异法不一不异以之为门)。
观有无门第七
(上推三相非相此明四相亦非生住为有变异为无同处不有异处亦无故以为门)。
观性门第八
(既知有无又推其性变易无常从缘而有则非性也故以为门)。
观因果门第九
(无性之法既无因果变异处推求则无得理故以为门)。
观作门第十
(无因无果则为无作四处既无以之为门)。
观三时门第十一
(既推无作必尽其因故寻三时无作而以为门)。
观生门第十二
(作为有造生为有起时中既无谁为生者即以为门)。
十二门论序
十二门论者。盖是实相之折中。道场之要轨也。十二门者。总众枝之大数也。门者开通无滞之称也。论之者。欲以穷其源尽其理也。若一理之不尽。则众异纷然。有或趣之乖。一源之不穷。则众涂扶疏。有殊致之迹。殊致之不夷。乖趣之不泯。大士之忧也。是以龙树菩萨。开出者之由路。作十二门以正之。正之以十二。则有无兼畅。事无不尽。事尽于有无。则忘功于造化。理极于虚位。则丧我于二际。然则丧我在乎落筌。筌忘存乎遗寄。筌我兼忘。始可以几乎实矣。几乎实矣。则虚实两冥。得失无际。冥而无际。则能忘造次于两玄。泯颠沛于一致。整归驾于道场。毕趣心于佛地。恢恢焉。真可谓运虚刃于无间。奏希声于宇内。济溺丧于玄津。出有无于域外者矣。遇哉后之学者。夷路既坦。幽涂既开。真得振和鸾于北冥。驰白牛以南回。悟大觉于梦境。即百化以安归。夫如是者慧。复知曜灵之方盛。玄陆之未希也哉。睿以鄙倍之浅识犹敢朋。用诚虚关。希怀宗极。庶日用之有宜。冀岁计之能殖。况才之美者乎。不胜敬仰之至。敢以钝辞𢭃思。序而申之。并目品义题之于首。岂其能益也。庶以此心。开疾进之路耳。
观因缘门第一
龙树菩萨造
姚秦三藏鸠摩罗什译
说曰。今当略解摩诃衍义。问曰。解摩诃衍者。有何义利。答曰。摩诃衍者。是十方三世诸佛甚深法藏。为大功德利根者说。末世众生薄福钝根。虽寻经文不能通达。我愍此等欲令开悟。又欲光阐如来无上大法。是故略解摩诃衍义。问曰。摩诃衍无量无边不可称数。直是佛语尚不可尽。况复解释演散其义。答曰以是义故。我初言略解。问曰。何故名为摩诃衍。答曰。摩诃衍者。于二乘为上故。名大乘。诸佛最大是乘能至。故名为大。诸佛大人乘是乘故。故名为大。又能灭除众生大苦。与大利益事故名为大。又观世音。得大势。文殊师利。弥勒菩萨等。是诸大士之所乘故。故名为大。又以此乘。能尽一切诸法边底。故名为大。又如般若经中。佛自说摩诃衍义无量无边。以是因缘故名为大。大分深义所谓空也。若能通达是义。即通达大乘。具足六波罗蜜无所障碍。是故我今但解释空。解释空者。当以十二门入于空义。初是因缘门所谓。
众缘所生法 是即无自性
若无自性者 云何有是法
众缘所生法有二种一者内二者外。众缘亦有二种。一者内。二者外。外因缘者。如泥团转绳陶师等和合故有瓶生。又如缕绳机杼识师等和合故有叠生。又如治地筑基梁椽泥草人功等和合故有舍生。又如酪器钻摇人功等和合故有酥生。又如种子地水火风虚空时节人功等和合故有芽生。当知外缘等法皆亦如是。内因缘者。所谓无明行识名色六入触受爱取有生老死。各各先因而后生。如是内外诸法。皆从众缘生。从众缘生故。即非是无性耶。若法自性无他性亦无。自他亦无。何以故。因他性故无自性。若谓以他性故有者。则牛以马性有。马以牛性有。梨以柰性有。柰以梨性有。余皆应尔。而实不然。若谓不以他性故有。但因他故有者。是亦不然。何以故。若以蒲故有席者。则蒲席一体。不名为他。若谓蒲于席为他者。不得言以蒲故有席。又蒲亦无自性。何以故。蒲亦从众缘出。故无自性。无自性故。不得言以蒲性故有席。是故席不应以蒲为体。余瓶酥等外因缘生法。皆亦如是不可得。内因缘生法皆亦如是不可得。如七十论中说。
缘法实无生 若谓为有生
为在一心中 为在多心中
是十二因缘法。实自无生。若谓有生。为一心中有。为众心中有。若一心中有者。因果即一时共生。又因果一时有。是事不然。何以故。凡物先因后果故。若众心中有者。十二因缘法。则各各别异。先分共心灭已。后分谁为因缘灭。法无所有何得为因。十二因缘法若先有者。应若一心若多心。二俱不然。是故众缘皆空。缘空故从缘生法亦空。是故当知。一切有为法皆空。有为法尚空。何况我耶。因五阴十二入十八界有为法故说有我。如因可然故说有然。若阴入界空。更无有法可说为我。如无可然不可说然。如经说。佛告诸比丘。因我故有我所。若无我则无我所。如是有为法空故。当知无为涅槃法亦空。何以故。此五阴灭。更不生余五阴。是名涅槃。五阴本来自空。何所灭故说名涅槃。又我亦复空。谁得涅槃。复次无生法名涅槃。若生法成者。无生法亦应成。生法不成。先已说因缘。后当复说。是故生法不成。因生法故名无生。若生法不成。无生法云何成。是故有为无为。及我皆空。
观有果无果门第二
复次诸法不生。何以故。
先有则不生 先无亦不生
有无亦不生 谁当有生者
若果因中先有。则不应生。先无亦不应生。先有无亦不应生。何以故。若果因中先有而生。是则无穷。如果先未生而生者。今生已复应更生。何以故。因中常有故。从是有边复应更生。是则无穷。若谓生已更不生。未生而生者。是中无有生理。是故先有而生。是事不然。复次若因中先有果。而谓未生而生。生已不生者。是亦二俱有。而一生一不生。无有是处。复次若未生定有者。生已则应无。何以故。生未生共相违故。生未生相违故。是二作相亦相违。复次有与无相违。无与有相违。若生已亦有。未生时亦有者。则生未生不应有异。何以故。若有生。生已亦有。未生亦有。如是生未生有何差别。生未生无差别。是事不然。是故有不生。复次有已先成。何用更生。如作已不应作。成已不应成。是故有法不应生。复次若有生因中未生时。果应可见而实不可见。如泥中瓶蒲中席。应可见而实不可见。是故有不生。问曰。果虽先有。以未变故不见。答曰。若瓶未生时。瓶体未变故不见者。以何相知。言泥中先有瓶。为以瓶相有瓶。为以牛相马相故有瓶耶。若泥中无瓶相者。亦无牛相马相。是岂不名无耶。是故汝说因中先有果而生者。是事不然。复次变法即是果者。即应因中先有变。何以故。汝法因中先有果故。若瓶等先有变亦先有。应当可见而实不可得。是故汝言未变故不见。是事不然。若谓未变不名为果。则果毕竟不可得。何以故。是变先无后亦应无。故瓶等果毕竟不可得。若谓变已是果者。则因中先无。如是则不定。或因中先有果。或先无果。问曰。先有变但不可得见。凡物自有。有而不可得者。如物或有近而不可知。或有远而不可知。或根坏故不可知。或心不住故不可知。障故不可知。同故不可知。胜故不可知。微细故不可知。近而不可知者。如眼中药。远而不可知者。如鸟飞虚空高翔远逝。根坏故不可知者。如盲不见色。聋不闻声。鼻塞不闻香。口爽不知味。身顽不知触。心狂不知实。心不住故不可知者。如心在色等则不知声。障故不可知者。如地障大水壁障外物。同故不可知者。如黑上墨点。胜故不可知者如有钟鼓音不闻捎拂声。细微故不可知者。如微尘等不现。如是诸法虽有。以八因缘故不可知。汝说因中变不可得。瓶等不可得者。是事不然。何以故。是事虽有。以八因缘故不可得。答曰。变法及瓶等果。不同八因缘不可得。何以故。若变法及瓶等果。极近不可得者。小远应可得。极远不可得者。小近应可得。若根坏不可得者。根净应可得。若心不住不可得者。心住应可得。若障不可得者。变法及瓶法无障应可得。若同不可得者。异时应可得。若胜不可得者。胜止应可得。若细微不可得者。而瓶等果粗应可得。若瓶细故不可得者。生已亦应不可得。何以故。生已未生细相一故。生已未生俱定有故。问曰。未生时细生已转粗。是故生已可得。未生不可得。答曰。若尔者。因中则无果。何以故。因中无粗故。又因中先无粗。若因中先有粗者。则不应言细故不可得。今果是粗。汝言细故不可得。是粗不名为果。今果毕竟不应可得。而果实可得。是故不以细故不可得。如是有法。因中先有果。以八因缘故不可得。先因中有果。是事不然。复次若因中先有果生者。是则因因相坏。果果相坏。何以故。如叠在缕。如果在器。但是住处不名为因。何以故。缕器非叠果因故。若因坏果亦坏。是故缕等非叠等因。因无故果亦无。何以故。因因故有果成。因不成果云何成。复次若不作不名果。缕等因不能作叠等果。何以故。如缕等不以叠等住故能作叠等果。如是则无因无果。若因果俱无。则不应求因中若先有果若先无果。复次若因中有果而不可得。应有相现。如闻香知有华。闻声知有鸟。闻笑知有人。见烟知有火。见鹄知有池。如是因中若先有果。应有相现。今果体亦不可得。相亦不可得。如是当知。因中先无果。复次若因中先有果生。则不应言因缕有叠因蒲有席。若因不作他亦不作。如叠非缕所作。可从蒲作耶。若缕不作蒲亦不作。可得言无所从作耶。若无所从作。则不名为果。若果无因亦无。如先说。是故从因中先有果生。是则不然。复次若果无所从作。则为是常。如涅槃性。若果是常。诸有为法则皆是常。何以故。一切有为法皆是果故。若一切法皆常。则无无常。若无无常亦无有常。何以故。因常有无常。因无常有常。是故常无常二俱无者。是事不然。是故不得言因中先有果生。复次若因中先有果生。则果更与异果作因。如叠与着为因。如席与障为因。如车与载为因。而实不与异果作因。是故不得言因中先有果生。若谓如地先有香。不以水洒香则不发。果亦如是。若未有缘会。则不能作因。是事不然。何以故。如汝所说。可了时名果。瓶等物非果。何以故。可了是作。瓶等先有非作。是则以作为果。是故因中先有果生。是事不然。复次了因但能显发。不能生物。如为照闇中瓶故然灯亦能照余卧具等物。为作瓶故和合众缘不能生余卧具等物是故当知。非先因中有果生。复次若因中先有果生。则不应有今作当作差别。而汝受今作当作。是故非先因中有果生。若谓因中先无果而果生者。是亦不然。何以故。若无而生者。应有第二头第三手生。何以故。无而生故。问曰。瓶等物有因缘。第二头第三手无因缘。云何得生。是故汝说不然。答曰。第二头第三手及瓶等果。因中俱无。如泥团中无瓶。石中亦无瓶。何故名泥团为瓶因。不名石为瓶因。何故名乳为酪因。缕为叠因。不名蒲为因。复次若因中先无果而果生者。则一一物应生一切物。如指端。应生车马饮食等。如是缕不应但出叠。亦应出车马饮食等物何以故。若无而能生者。何故缕但能生叠而不生车马饮食等物。以俱无故。若因中先无果而果生者。则诸因不应各各有力能生果。如须油者要从麻取不笮于沙。若俱无者。何故麻中求而不笮沙。若谓曾见麻出油。不见从沙出。是故麻中求而不笮沙。是事不然。何以故。若生相成者。应言余时见麻出油不见沙出。是故于麻中求不取沙。而一切法生相不成故。不得言余时见麻出油故麻中求不取于沙。复次我今不但破一事。皆总破一切因果。若因中先有果生。先无果生。先有果无果生。是三生皆不成。是故汝言余时见麻出油。则堕同疑因。复次若先因中无果而果生者。诸因相则不成。何以故。诸因若无。法何能作何能成。若无作无成。云何名为因。如是作者不得有所作。使作者亦不得有所作。若谓因中先有果。则不应有作作者作法别异。何以故。若先有果。何须复作。是故汝说作作者作法诸因皆不可得。因中先无果者。是亦不然。何以故。若人受作作者分别有因果。应作是难。我说作作者及因果皆空。若汝破作作者及因果。则成我法。不名为难。是故因中先无果而果生。是事不然。复次若人受因中先有果。应作是难。我不说因中先有果故。不受此难亦不受因中先无果。若谓因中先亦有果亦无果而果生。是亦不然。何以故。有无性相违故。性相违者。云何一处。如明闇苦乐去住缚解不得同处。是故因中先有果先无果。二俱不生。复次因中先有果先无果。上有无中已破。是故先因中有果亦不生。无果亦不生。有无亦不生。理极于此。一切处推求不可得。是故果毕竟不生。果毕竟不生故。则一切有为法皆空。何以故。一切有为法。皆是因是果。有为空故无为亦空。有为无为尚空。何况我耶。
观缘门第三
复次诸法缘不成。何以故。
广略众缘法 是中无有果
缘中若无果 云何从缘生
瓶等果一一缘中无。和合中亦无。若二门中无。云何言从缘生。问曰。云何名为诸缘。答曰。
四缘生诸法 更无第五缘
因缘次第缘 缘缘增上缘
四缘者。因缘。次第缘。缘缘。增上缘。因缘者。随所从生法。若已从生今从生当从生。是法名因缘。次第缘者。前法已灭次第生。是名次第缘。缘缘者。随所念法。若起身业。若起口业。若起心心数法。是名缘缘。增上缘者。以有此法故彼法得生。此法于彼法为增上缘。如是四缘。皆因中无果。若因中有果者。应离诸缘而有果。而实离缘无果。若缘中有果者。应离因而有果。而实离因无果。若于缘及因有果者应可得。以理推求而不可得。是故二处俱无。如是一一中无。和合中亦无。云何得言果从缘生。复次。
若果缘中无 而从缘中出
是果何不从 非缘中而出
若谓果缘中无而从缘生者。何故不从非缘生。二俱无故。是故无有因缘能生果者。果不生故缘亦不生。何以故。以先缘后果故。缘果无故一切有为法空。有为法空故无为法亦空。有为无为空故。云何有我耶。
观相门第四
复次一切法空何以故。
有为及无为 二法俱无相
以无有相故 二法则皆空
有为法不以相成。问曰何等是有为相。答曰。万物各有有为相。如牛以角峰垂𩑶尾端有毛。是为牛相。如瓶以底平腹大颈细唇粗。是为瓶相。如车以轮轴辕轭。是为车相。如人以头目腹脊肩臂手足。是为人相。如是生住灭。若是有为法相者。为是有为。为是无为。问曰若是有为有何过。答曰。
若生是有为 复应有三相
若生是无为 何名有为相
若生是有为者。即应有三相。是三相复应有三相。如是展转则为无穷。住灭亦尔。若生是无为者。云何无为与有为作相。离生住灭谁能知是生。复次分别生住灭故有生。无为不可分别是故无生。住灭亦尔。生住灭空故有为法空。有为法空故无为法亦空。因有为故有无为。有为无为法空故一切法皆空。问曰。汝说三相复有三相是故无穷。生不应是有为者。今当说。
生生之所生 生于彼本生
本生之所生 还生于生生
法生时通自体七法共生。一法。二生。三住。四灭。五生生。六住住。七灭灭。是七法中。本生除自体。能生六法。生生能生本生。本生还生生生。是故三相虽是有为而非无穷。住灭亦如是。答曰。
若谓是生生 还能生本生
生生从本生 何能生本生
若谓生生能生本生。本生不生生生。生生何能生本生。
若谓是本生 能生彼生生
本生从彼生 何能生生生
若谓本生能生生生。生生生已还生本生。是事不然。何以故。生生法应生本生。是故名生生。而本生实自未生。云何能生生生。若谓生生生时能生本生者是事亦不然。何以故。
是生生生时 或能生本生
生生尚未生 何能生本生
是生生生时。或能生本生。而是生生自体未生。不能生本生。若谓是生生生时能自生亦生彼。如灯然时能自照亦照彼。是事不然何以故。
灯中自无闇 住处亦无闇
破闇乃名照 灯为何所照
灯体自无闇。明所住处亦无闇。若灯中无闇。住处亦无闇。云何言灯自照亦能照彼。破闇故名为照。灯不自破闇。亦不破彼闇。是故灯不自照。亦不照彼。是故汝先说灯自照亦照彼。生亦如是自生亦生彼者。是事不然。问曰。若灯然时能破闇。是故灯中无闇。住处亦无闇。答曰。
云何灯然时 而能破于闇
此灯初然时 不能及于闇
若灯然时不能到闇。若不到闇不应言破闇。复次。
灯若不及闇 而能破闇者
灯在于此间 则破一切闇
若谓灯虽不到闇。而力能破闇者。此处然灯应破一切世间闇。俱不及故。而实此间然灯。不能破一切世间闇。是故汝说灯虽不及闇。而力能破闇者。是事不然。复次。
若灯能自照 亦能照于彼
闇亦应如是 自蔽亦蔽彼
若谓灯能自照亦照彼。闇与灯相违。亦应自蔽亦蔽彼。若闇与灯相违。不能自蔽亦不蔽彼。而言灯能自照亦照彼者。是事不然。是故汝喻非也。如生能自生亦生彼者。今当更说。
此生若未生 云何能自生
若生已自生 已生何用生
此生未生时。应若生已生。若未生生。若未生而生。未生名未有。云何能自生。若谓生已而生生已即是生。何须更生。生已更无生作已更无作。是故生不自生。若生不自生。云何生彼。汝说自生亦生彼。是事不然。住灭亦如是。是故生住灭是有为相。是事不然。生住灭有为相不成故有为法空。有为法空故无为法亦空。何以故。灭有为名无为涅槃。是故涅槃亦空。复次无生无住无灭。名无为相。无生住灭则无法。无法不应作相。若谓无相是涅槃相。是事不然。若无相是涅槃相。以何相故。知是无相。若以有相知是无相。云何名无相。若以无相知是无相。无相是无。无则不可知。若谓如众衣皆有相唯一衣无相正以无相为相故。人言取无相衣。如是可知无相衣可取。如是生住灭是有为相。无生住灭处当知是无为相。是故无相是涅槃者。是事不然。何以故。生住灭种种因缘皆空。不得有有为相。云何因此知无为。汝得何有为决定相。知无相处是无为。是故汝说众相衣中无相衣喻涅槃无相者。是事不然。又衣喻后第五门中广说。是故有为法皆空。有为法空故无为法亦空。有为无为法空故我亦空。三事空故一切法皆空。
观有相无相门第五
复次一切法空。何以故。
有相相不相 无相亦不相
离彼相不相 相为何所相
有相事中相不相。何以故。若法先有相。更何用相为。复次若有相事中相得相者。则有二相过。一者先有相。二者相来相。是相是故有相事中相无所相。无相事中相亦无所相。何法名无相。而以有相相。如象有双牙。垂一鼻。头有三隆。耳如箕。脊如弯弓。腹大而垂。尾端有毛。四脚粗圆。是为象相。若离是相。更无有象可以相相。如马竖耳垂𩭤。四脚同蹄。尾通有毛。若离是相。更无有马可以相相。如是有相中相无所相。无相中相亦无所相。离有相无相。更无第三法可以相相。是故相无所相。相无所相故。可相法亦不成。何以故。以相故知是事名可相。以是因缘故相可相俱空。相可相空故万物亦空。何以故。离相可相更无有物。物无故非物亦无。以物灭故名无物。若无物者何所灭。故名为无物。物无物空故一切有为法皆空。有为法空故无为法亦空。有为无为空故我亦空。
观一异门第六
复次一切法空。何以故。
相及与可相 一异不可得
若无有一异 是二云何成
是相可相。若一不可得。异亦不可得。若一异不可得。是二则不成。是故相可相皆空。相可相空故一切法皆空。问曰。相可相常成。何故不成。汝说相可相一异不可得。今当说凡物或相即是可相。或相异可相。或少分是相。余是可相。如识相是识离所用识更无识。如受相是受离所用受更无受。如是等相即是可相。如佛说。灭爱名涅槃。爱是有为有漏法。灭是无为无漏法。如信者有三相。乐亲近善人。乐欲听法乐行布施。是三事身口业故。色阴所摄信是心数法故。行阴所摄。是名相与可相异。如正见是道相。于道是少分。又生住灭是有为相于有为法是少分。如是于可相中少分名相。是故或相即可相。或相异可相。或可相少分为相。汝言一异不成故。相可相不成者。是事不然。答曰。汝说或相是可相如识等。是事不然。何以故。以相故可知名可相所用者名为相。凡物不能自知。如指不能自触。如眼不能自见。是故汝说识即是相可相。是事不然。复次若相即是可相者。不应分别是相是可相。若分别是相是可相者。不应言相即是可相。复次若相即是可相者。因果则一。何以故相是因可相是果。是二则一。而实不一。是故相即是可相。是事不然。汝说相异可相者。是亦不然。汝说灭爱是涅槃相。不说爱是涅槃相。若说爱是涅槃相。应言相可相异。若言灭爱是涅槃相者。则不得言相可相异。又汝说信者有三相俱不异。信若无信则无此三事。是故不得相可相异又相可相异者。相更复应有相。则为无穷。是事不然。是故相可相不得异。问曰。如灯能自照亦能照彼。如是相能自相亦能相彼。答曰。汝说灯喻三有为相中已破。又自违先说。汝上言相可相异。而今言相自能相亦能相彼。是事不然。又汝说可相中少分是相者。是事不然。何以故。此义或在一中。或在异中。一异义先已破故。当知少分相亦破。如是种种因缘相可相。一不可得异不可得。更无第三法成相可相。是故相可相俱空。是二空故。一切法皆空。
观有无门第七
复次一切法空。何以故。有无一时不可得。非一时亦不可得。如说。
有无一时无 离无有亦无
不离无有有 有则应常无
有无性相违。一法中不应共有。如生时无死。死时无生。是事中论中已说。若谓离无有有无过者。是事不然。何以故。离无云何有有。如先说法生时通自体七法共生。如阿毗昙中说。有与无常共生。无常是灭相故名无。是故离无有则不生。若不离无常有有生者。有则常无。若有常无者。初无有住。常是坏故。而实有住。是故有不常无。若离无常有有生者。是亦不然。何以故。离无常有实不生。问曰。有生时已有无常而未发。灭时乃发坏是有。如是生住灭老。得皆待时而发。有起时生为用令有生。生灭中间住为用持是有。灭时无常为用灭是有。老变生至住变住至灭。无常则坏得常。令四事成就。是故法虽与无常共生有非常无。答曰。汝说无常是灭相与有共生。生时有应坏。坏时有应生。复次生灭俱无。何以故。灭时不应有生。生时不应有灭。生灭相违故。复次汝法无常与住共生。有坏时应无住。若住则无坏。何以故。住坏相违故。老时无住住时无老。是故汝说生住灭老无常得本来共生。是则错乱。何以故。是有若与无常共生。无常是坏相。凡物生时无坏相。住时亦无坏相。尔时非是无无常相耶。如能识故名识。不能识则无识相。能受故名受。不能受则无受相能念故名念。不能念则无念相。起是生相。不起则非生相。摄持是住相。不摄持则非住相。转变是老相。不转变则非老相。寿命灭是死相。寿命不灭则非死相。如是坏是无常相。离坏非无常相。若生住时虽有无常不能坏有。后能坏有者何用共生为。如是应随有坏时乃有无常。是故无常虽共生。后乃坏有者。是事不然。如是有无共不成。不共亦不成。是故有无空。有无空故一切有为空。一切有为空故无为亦空。有为无为空故众生亦空。
观性门第八
复次一切法空。何以故。诸法无性故。如说。
见有变异相 诸法无有性
无性法亦无 诸法皆空故
诸法若有性。则不应变异。而见一切法皆变异。是故当知诸法无性。复次若诸法有定性。则不应从众缘生。若性从众缘生者。性即是作法。不作法不因待他名为性。是故一切法空。问曰。若一切法空。则无生无灭。若无生灭。则无苦谛。若无苦谛。则无集谛。若无苦集谛。则无灭谛。若无苦灭则无至苦灭道。若诸法空无性。则无四圣谛。无四圣谛故。亦无四沙门果。无四沙门果故。则无贤圣。是事无故。佛法僧亦无。世间法皆亦无。是事不然。是故诸法不应尽空。答曰。有二谛。一世谛。二第一义谛。因世谛。得说第一义谛。若不因世谛。则不得说第一义谛。若不得第一义谛。则不得涅槃。若人不知二谛。则不知自利他利共利。如是若知世谛。则知第一义谛。知第一义谛。则知世谛。汝今闻说世谛。谓是第一义谛。是故堕在失处。诸佛因缘法名为甚深第一义。是因缘法无自性故我说是空。若诸法不从众缘生。则应各有定性五阴。不应有生灭相五阴。不生不灭即无无常。若无无常。则无苦圣谛。若无苦圣谛。则无因缘生法集圣谛。诸法若有定性。则无苦灭圣谛。何以故。性无变异故。若无苦灭圣谛。则无至苦灭道。是故若人不受空。则无四圣谛。若无四圣谛。则无得四圣谛。若无得四圣谛。则无知苦断集证灭修道。是事无故。则无四沙门果。无四沙门果故。则无得向者。若无得向者则无佛。破因缘法故则无法。以无果故则无僧。若无佛法僧。则无三宝。若无三宝。则坏世俗法。此则不然。是故一切法空。复次若诸法有定性。则无生无灭无罪无福。无罪福果报。世间常是一相。是故当知诸法无性。若谓诸法无自性从他性有者。是亦不然。何以故。若无自性。云何从他性有。因自性有他性故。又他性即亦是自性。何以故。他性即是他自性故。若自性不成。他性亦不成。若自性他性不成。离自性他性何处更有法。若有不成无亦不成。是故今推求无自性无他性。无有无无故。一切有为法空。有为法空故无为法亦空。有为无为尚空。何况我耶。
观因果门第九
复次一切法空。何以故。诸法自无性。亦不从余处来。如说。
果于众缘中 毕竟不可得
亦不余处来 云何而有果
众缘若一一中。若和合中俱无果如先说。又是果不从余处来。若余处来者。则不从因缘生。亦无众缘和合功。若果众缘中无。亦不从余处来者。是即为空。果空故一切有为法空。有为法空故无为法亦空。有为无为尚空。何况我耶。
观作者门第十
复次一切法空。何以故。自作他作。共作无因作。不可得故。如说。
自作及他作 共作无因作
如是不可得 是则无有苦
苦自作不然。何以故。若自作即自作其体。不得以是事即作是事。如识不能自识。指不能自触。是故不得言自作。他作亦不然。他何能作苦。问曰。众缘名为他。众缘作苦故。名为他作。云何言不从他作。答曰。若众缘名为他者。苦则是众缘作。是苦从众缘生。则是众缘性。若即是众缘性。云何名为他。如泥瓶泥不名为他。又如金钏金不名为他。苦亦如是。从众缘生故。众缘不得名为他。复次是众缘。亦不自性有故。不得自在。是故不得言从众缘生果。如中论中说。
果从众缘生 是缘不自在
若缘不自在 云何缘生果
如是苦不得从他作。自作他作亦不然。有二过故。若说自作苦他作苦。则有自作他作过。是故共作苦亦不然。若苦无因生亦不然有无量过故。如经说。裸形迦叶问佛。苦自作耶。佛默然不答。世尊。若苦不自作者。是他作耶。佛亦不答。世尊若尔者。苦自作他作耶。佛亦不答。世尊。若尔者。苦无因无缘作耶。佛亦不答。如是四问。佛皆不答者。当知苦则是空。问曰。佛说是经。不说苦是空。随可度众生故作是说。是裸形迦叶谓人是苦因。有我者说。好丑皆神所作。神常清净无有苦恼。所知所解悉皆是神。神作好丑苦乐。还受种种身。以是邪见故问佛。苦自作耶。是故佛不答。苦实非是我作。若我是苦因。因我生苦。我即无常。何以故。若法是因及从因生法皆亦无常。若我无常。则罪福果报皆悉断灭。修梵行福报是亦应空若我是苦因则无解脱。何以故。我若作苦离苦无我。能作苦者以无身故。若无身而能作苦者。得解脱者亦应是苦。如是则无解脱。而实有解脱。是故苦自作不然。他作苦亦不然。离苦何有人而作苦与他。复次若他作苦者。则为是自在天作如此邪见问故。佛亦不答。而实不从自在天作。何以故。性相违故。如牛子还是牛。若万物从自在天生。皆应似自在天。是其子故。复次若自在天作众生者。不应以苦与子。是故不应言自在天作苦。问曰。众生从自在天生。苦乐亦从自在所生。以不识乐因故与其苦。答曰。若众生是自在天子者。唯应以乐遮苦。不应与苦。亦应但供养自在天则灭苦得乐。而实不尔。但自行苦乐因缘而自受报。非自在天作。复次彼若自在者。不应有所须。有所须自作不名自在。若无所须何用变化作万物如小儿戏。复次若自在作众生者。谁复作是自在。若自在自作则不然。如物不能自作。若更有作者。则不名自在。复次若自在是作者。则于作中无有障碍。念即能作。如自在经说。自在欲作万物。行诸苦行即生诸腹行虫。复行苦行生诸飞鸟。复行苦行生诸人天。若行苦行初生毒虫。次生飞鸟。后生人天。当知众生从业因缘生。不从苦行有。复次若自在作万物者。为住何处而作万物。是住处为是自在作。为是他作。若自在作者。为住何处作。若住余处作。余处复谁作。如是则无穷。若他作者则有二自在。是事不然。是故世间万物。非自在所作。复次若自在作者。何故苦行供养于他。欲令欢喜从求所愿。若苦行求他。当知不自在。复次若自在作万物。初作便定不应有变。马则常马人则常人。而今随业有变。当知非自在所作。复次若自在所作者即无罪福。善恶好丑皆从自在作故。而实有罪福。是故非自在所作。复次若众生从自在生者。皆应敬爱如子爱父。而实不尔。有憎有爱。是故当知非自在所作。复次若自在作者。何故不尽作乐人尽作苦人。而有苦者乐者。当知从憎爱生故不自在。不自在故非自在所作。复次若自在作者。众生皆不应有所作。而众生方便各有所作。是故当知非自在所作。复次若自在作者。善恶苦乐事不作而自来。如是坏世间法。持戒修梵行皆无所益。而实不尔。是故当知非自在所作。复次若福业因缘故于众生中大。余众生行福业者亦复应大。何以贵自在。若无因缘而自在者。一切众生亦应自在。而实不尔。当知非自在所作。若自在从他而得。则他复从他。如是则无穷。无穷则无因。如是等种种因缘。当知万物非自在生。亦无有自在。如是邪见问他作故。佛亦不答。共作亦不然。有二过故。众因缘和合生故。不从无因生。佛亦不答。是故此经。但破四种邪见。不说苦为空。答曰。佛虽如是说。从众因缘生苦。破四种邪见即是说空。说苦从众因缘生。即是说空义。何以故。若从众因缘生则无自性。无自性即是空。如苦空。当知有为无为及众生。一切皆空。
观三时门第十一
复次一切法空。何以故。因与有因法。前时后时一时生不可得故。如说。
若法先后共 是皆不成者
是法从因生 云何当有成
先因后有因。是事不然。何以故。若先因后从因生者。先因时则无有因。与谁为因。若先有因后因者。无因时有因已成。何用因为。若因有因一时。是亦无因。如牛角一时生左右不相因。如是因非是果因。果非是因果。一时生故。是故三时因果皆不可得。问曰。汝破因果法。三时中亦不成。若先有破后有可破。则未有可破。是破破谁。若先有可破而后有破。可破已成。何用破为。若破可破一时。是亦无因。如牛角一时生左右不相因故。如是破不因可破。可破不因破。答曰。汝破可破中亦有是过。若诸法空则无破无可破。我今说空则成我所说。若我说破可破定有者。应作是难。我不说破可破定有故。不应作是难。问曰。眼见先时因如陶师作瓶。亦有后时因。如因弟子有师。如教化弟子已后时识知是弟子。亦有一时因。如灯与明。若说前时因后时因一时因不可得。是事不然。答曰。如陶师作瓶。是喻不然。何以故。若未有瓶。陶师与谁作因。如陶师一切前因皆不可得。后时因亦如是不可得。若未有弟子谁为是师。是故后时因亦不可得。若说一时因如灯明。是亦同疑因。灯明一时生云何相因。如是因缘空故。当知一切有为法无为法众生皆空。
观生门第十二
复次一切法空。何以故。生不生生时不可得故。今生已不生。不生亦不生。生时亦不生。如说。
生果则不生 不生亦不生
离是生不生 生时亦不生
生名果起出。未生名未起未出未有。生时名始起未成。是中生果不生者。是生生已不生何以故。有无穷过故。作已更作故。若生生已生第二生。第二生生已生第三生。第三生生已生第四生。如初生生已有第二生。如是生则无穷。是事不然。是故生不生复次若谓生生已生所用生生是生不生而生。是事不然。何以故。初生不生而生。是则二种生。生已而生。不生而生故。汝先定说而今不定。如作已不应作。烧已不应烧。证已不应证。如是生已不应更生。是故生法不生不生法亦不生。何以故。不与生合故。又一切不生有生过故。若不生法生。则离生有生。是则不生。若离生有生则离作有作。离去有去。离食有食。如是则坏世俗法。是事不然。是故不生法不生。复次若不生法生。一切不生法皆应生。一切凡夫。未生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皆应生。不坏法阿罗汉烦恼不生而生。兔马等角不生而生。是事不然。是故不应说不生而生。问曰。不生而生者。如有因缘和合时方.作者.方便.具足。是则不生而生。非一切不生而生。是故不应以一切不生而生为难。答曰。若法生时。方.作者.方便。众缘和合生。是中先定有不生。先无亦不生。又有无亦不生。是三种求生不可得如先说。是故不生法不生。生时亦不生。何以故。有生生过。不生而生过故。生时法生分不生如先说。未生分亦不生如前说。复次若离生有生时。则应生时生。而实离生无生时。是故生时亦不生复次若人说生时生。则有二生。一以生时为生。二以生时生。无有二法。云何言有二生。是故生时亦不生。复次未有生无生时。生于何处行。生若无行处则无生时生。是故生时亦不生。如是生不生生时皆不成。生法不成故无生住灭亦如是。生住灭不成故。则有为法亦不成。有为法不成故。无为法亦不成。有为无为法不成故。众生亦不成。是故当知。一切法无生。毕竟空寂故。
十二门论一卷